『货款纠纷』高阳法院晋庄法庭积极调解多年货款纠纷终化解
(_原题是:高阳法院晋庄法庭制定多套调解方案 多年货款纠纷终化解)
近日 , 高阳法院晋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拖欠货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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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与王某夫妇是晋庄镇私营企业老板 。 2014年 , 王某夫妇从赵某处订购不同规格、质量的毛巾、浴巾 , 累计货款221265元 。 经赵某催要 , 王某夫妇陆续偿还货款 。 截至2020年1月 , 王某夫妇尚欠赵某货款51794元 。 赵某再次催要 , 王某夫妇以赵某供应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订购标准 , 应当免除剩余货款资金为理由拒绝给付 。 赵某与王某夫妇多次进行协商无果 , 遂将王某夫妇起诉至高阳法院 , 并同意接受晋庄法庭诉前调解 。
3月底 , 晋庄法庭书记员吴达通过诉调对接系统 , 网上接收了该起诉前调解案件 , 并将起诉书内容告知晋庄法庭庭长王章明、副庭长李天颖及人民陪审员刘保印 。
刘宝印电话联系王某进行调解 , 王某对赵某将其诉至法院一事十分不满 。 考虑到王某的抵触情绪 , 王章明、李天颖结合此案首先对法庭人民陪审员、书记员进行了专门培训 , 就法院审判诉讼程序、诉讼不利后果、强制执行程序进行讲解 , 结合两人的矛盾点 , 商讨制定了多套调解方案 。
通过法庭工作人员的释法明理 , 王某夫妇渐渐打消了当上被告就等于被法院“通缉”的顾虑 , 同意到晋庄法庭接受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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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 王某与原告委托代理人王律师在晋庄法庭会面 , 双方就晋庄法庭事先制定的几套调解方案进行协商 , 接纳了法庭的调解意见 。 王某于当日给付原告代理人现金10000元 , 承诺剩余款项会在2020年5月31日前付清 , 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 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
2020年 , 高阳法院晋庄法庭继续大力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 ,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 积极开展分流案件诉前调解、接待群众咨询、法治宣传、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 引导群众理性化解矛盾 , 推动乡村综合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
【『货款纠纷』高阳法院晋庄法庭积极调解多年货款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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