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安国法院:离婚纠纷涉执行 释法明理消矛盾

_原题是:离婚纠纷涉执行 释法明理消矛盾)
申请执行人崔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离婚纠纷一案 , 判令男方刘某给付抚养费29554元并返还女方家具电器等 。 因系离婚纠纷 , 双方矛盾较深 , 刘某拒绝履行判决 。
「离婚纠纷」安国法院:离婚纠纷涉执行 释法明理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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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秦少龙接收此案后 , 第一时间冻结了刘某银行账户 , 但本着消弭双方矛盾 , 善意执行的原则 , 秦法官还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 释明法律规定 , 说清乡亲道理 , 最终刘某同意按判决履行相应义务 。 虽已临近中午 , 秦法官毫不耽误 , 立即带领法警驱车赶到刘某家中 , 现场监督双方 , 申请人崔某拉走冰柜、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电 , 随后刘某当场交付给崔某抚养费29554元 。 此案执行完毕 , 刘某被本院冻结的账户也依法解封 , 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
「离婚纠纷」安国法院:离婚纠纷涉执行 释法明理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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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言:
本案是婚姻家庭类案件 , 此类执行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 , 但双方当事人本身在长期生活中就存在较大的矛盾 , 如采取强制手段执行 , 必然进一步激化矛盾 。 因此 , 执行法官进行释法明理 , 达到案结事了、化解民间矛盾的效果 , 彰显出人民法院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 。
【「离婚纠纷」安国法院:离婚纠纷涉执行 释法明理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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