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公司」民法典让霸座者无处可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其中,民法典对乘客与承运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将“反霸座”条款、“反抢方向盘”写进法典 。(摘自新华网)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他的特殊性不仅限于名字,更在于他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共计1260条、10万余字,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法律,在这样一部关系到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中自然少不了铁路元素,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反霸座”条款 。
近年来,火车上霸座事件屡有发生,时不时就会在各种资讯网站上冒头 。上演“霸座”事件的主角们从青年知识分子到中年大妈,各个阶层,各种年龄段的人都有 。一方面霸座者侵害了其他旅客的权益,另一方,霸座行为容易导致纠纷,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共交通秩序 。加之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是越来越少了,像原来的互相帮助扶持仗义直言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景象已经荡然无存,所以才有了“孙博士”之类的人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疯狂无理的叫嚣着,扰乱了本该一片详和正常的公共秩序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 。这一条款的横空出世,划出了一条车厢中的法律底线,便于执法者在日后面对“霸座”行为执法时有法可依,也能让“霸座者”心有所畏、行有所至 。
每每发生“霸座”事件,总能快速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在对“霸座”行为唾弃的同时,也为没有一个更为震慑的执法手段感到愤愤不平 。而铁路工作人员的“柔性”执法,在面对霸座行为时,大多只是以劝导为主,没有相应法律的制裁,这样更是让霸座者有恃无恐 。如今,“反霸座”条款表决通过,让执法者可以亮出“铁腕”,依法合规严惩霸座者 。笔者相信,执法者有法可依,必然对“霸座”此类事件起到强大震慑作用,不仅让“霸座”者无处可逃,还能给广大旅客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作者:陈少峰)
【「青藏铁路公司」民法典让霸座者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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