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永清:警方团伙端掉一制售假文凭窝点

_原题是:团伙制售假文凭 学历“李鬼”坏正义)
高考结束以来 , 多名网友曝光了自己收到的假文凭报价表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大专、普通本科、211大学文凭在网上被明码标价 , 形成一条造假利益链条 。 假文凭售价低则几百元 , 高则几万元不等 , 售假者声称这些文凭可以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验真 , 而所谓的“学信网” , 不过是他们模仿学信网建立的假网站 。
案情直击:
近日 , 永清警方打掉了一个制售假文凭的团伙 。 一教育机构的教师伙同另外3人制售假文凭 , 4名犯罪嫌疑人共贩卖伪造毕业证书400余本 , 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
今年6月 , 永清县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 , 有人涉嫌为他人办理伪造的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 经侦查 , 犯罪嫌疑人李某(山东人)最先进入警方视线 , 他伙同永清县赵某、山西太原乔某伪造国家高等院校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证书 , 建立可以查询的假网站 , 在北京某教育机构任职的王某(山西长治人)为他们物色买家 , 几人分工合作 , 将假文凭贩卖至河北、山东、天津、山西、北京等地 。
【毕业证|永清:警方团伙端掉一制售假文凭窝点】7月9日 , 永清县网安大队民警经摸排发现 , 李某藏匿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附近某小区内 , 立即对其进行抓捕 。 经讯问 , 犯罪嫌疑人李某对伙同他人伪造国家高等院校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证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民警根据李某的交代 , 将王某、赵某、乔某抓获 。
民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二款规定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 , 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 , 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 , 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共犯论 。
民警介绍 , 上述案件是教育培训机构、私立学校老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贩卖国家高等院校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证书的典型案件 , 涉及全国各地国家大专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多种证书 , 通过互联网群组公然贩卖 , 涉案人员众多、地域跨度大 。 目前 ,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毕业证|永清:警方团伙端掉一制售假文凭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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