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设区市市区落户条件( 二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更方便
实施意见提出 , 深化档案服务改革 。 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存放在公共就业、公共人才等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 存档人员身份不因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不同发生改变 。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大中专毕业生 , 可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接收证明转递档案 。 推动全省流动人员档案信息联通 , 实现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 。 研究制定各类民生档案服务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具体举措 。
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享受高定工资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 , 落实工资政策鼓励流动 。 用好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定工资政策 , 对新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期满后工资确定 , 期满合格后仍在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工作的 , 级别工资档次(薪级)高定两档(级) 。 对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急需人才 , 可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 , 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 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 , 并在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可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 , 薪酬水平由乡(镇)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 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
基层一线人员职称评审不将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限制性条件
实施意见提出 , 用好职称政策激励流动 。 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 , 实行差异化评价 。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的评价导向 , 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 不将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 , 可试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 对长期扎根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 可让其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
推动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互通
实施意见提出 , 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 。 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 , 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互通 , 推动实现技能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 。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 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 。 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 , 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 。 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 , 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
简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 , 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 。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 实现县域内校舍建设、师资配备、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等标准统一 。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受教育权利 。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 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 确保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义务教育 。 深入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及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 在贫困县对口支援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 加大优质职业院校对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对口帮扶力度 , 建立覆盖全省贫困县的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机制 , 增加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和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
事业单位|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设区市市区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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