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张玉环申请2234万余元国家赔偿( 二 )


张玉环也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 , 拿到无罪判决后 , 自己仍然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 , 每日噩梦交替 。 平反至今 , 当年的办案人员未被追责 , 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 。 因此 , 要求江西高院支付以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一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即10171564.5元 。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 , 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在近年多个同类国家赔偿案件中 , 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都突破了最高法此前规定的35%上限 , 如: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9217天的刘忠林 , 2018年4月改判无罪后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 , 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比例为75% 。 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8452天后无罪获释的金哲宏 , 2019年获得了468万元国家赔偿 , 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比例也为75% 。
程广鑫表示 , 迟到27年的无罪判决 , 对张玉环来说 , 只是回归本正常生活的起点 , 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和充足的物质基础来恢复萎缩的社会劳动能力、抚平内心所遭受的创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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