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物|南湖派出所侦破一起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亮剑2020”打击专整治项行动以来 , 南湖派出所在市局、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 , 紧盯任务目标 , 主动作为 , 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 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 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 近日 , 南湖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查处1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 现场抓获犯罪嫌疑1名 , 查扣象牙制品10件、盔犀鸟头骨挂件1件 。

2020年10月16日 , 南湖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在沧州市运河区金街古玩城一带有人出售疑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 经民警缜密侦查 , 确定沧州市人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 10月17日 , 民警在金街古玩城某商铺内将王某抓获 , 当场依法对十余件疑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进行扣押 , 并移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
濒危野生动物|南湖派出所侦破一起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文章图片

濒危野生动物|南湖派出所侦破一起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文章图片

【濒危野生动物|南湖派出所侦破一起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濒危野生动物|南湖派出所侦破一起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文章图片

经讯问 , 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应自觉保护野生动物 , 远离野生动物制品 , 如发现有人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制品 ,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