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重磅!秦皇岛又一县区限行了!

限行|重磅!秦皇岛又一县区限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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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县城区车辆限行的公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 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 经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 对我县县城城区通行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措施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 , 现将限行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1月09日开始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7:00—19:00 ,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 解除限行时间另行公告 。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 , 限行措施与京、秦限号规则保持一致 。 限行规则以机动车号牌尾号为依据 ,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 , 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公告 。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尾号限行规则为: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尾号为4和9;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尾号为5和0;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尾号为1和6;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尾号为2和7;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尾号为3和8 。
【限行|重磅!秦皇岛又一县区限行了!】2021年1月1日以后 , 限行号码与秦皇岛市限行规则同步轮换 。
三.限行区域
1、燕山路:燕山路与都源街(含都源街)交叉口以西 , 华强石油滨河路站(路灯杆:燕山005)以东;
2、祖山路全段;
3、都阳路:龙岛公园(230国道813公里300米)以西 , 小秋子沟门(230国道818公里500米)以东;
4、都源街、本源街、沙河街、清风街、满韵街、八旗街、康乾街、吉祥街、索伦街、木兰街全段 。
四.限行车辆类型
限行期间 , 与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 , 中、重型货运车辆实行24小时禁行(使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条款 , 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 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7.持有“绿色通行证”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运汽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等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车辆携带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 , 残疾人专用车辆携带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残疾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备案 。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 , 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此公告内容于2020年11月09日0时起正式施行 ,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 。 违反本公告规定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 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 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 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 , 每天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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