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县检察院与县审计局召开2020年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协作 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海南保亭县检察院与县审计局召开2020年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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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楷体,楷体_GB2312">保亭县检察院检察长闫宇辉、县审计局局长李雄出席会议 。 中国县域经济报采访人员 林春宏/摄
11月11日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 就近期保亭县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工作情况进行信息互通 , 并就加强协作监督、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探讨 。   
会上 , 与会双方根据各自工作职责 , 分别对各自掌握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以及生态补偿类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 双方还围绕公益诉讼重点话题 , 就如何加强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 , 防止国有财产流失进行了研讨 。 双方一致认为 , 应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 , 同时做好线索移送工作 。 县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和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时 , 应及时通报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处理;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线索 , 及时通报并移送县审计局处理 。
【|海南保亭县检察院与县审计局召开2020年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据了解 , 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 , 今年4月 , 保亭县检察院、县审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查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 根据《意见》 , 保亭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将本着“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安全保密、服务大局”的原则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以公益为核心 ,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领域开展深度协作 , 建立常态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联合行动机制、学习借鉴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七大机制 。 《意见》还明确 , 双方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 。 (中国县域经济报采访人员 林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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