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青海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首次尝试三级院联合接访
青羚网讯 采访人员11月13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 , 近日 , 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对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进行联合接访 , 这是青海省检察机关首次尝试三级检察院联合接待群众来访 。
李某梅、李某珍因海东市平安区某村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民事案件 , 不服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生效裁判 , 向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后 , 该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李某梅、李某珍认为该处理决定错误 , 委托其父亲李某某作为代理人向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 , 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正确 , 决定予以维持 。后李某某又到省人民检察院申诉 。考虑到李某某年事已高 , 为了减轻李某某劳累奔波之苦 , 促进问题就地解决 , 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与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接待、主动约谈李某某 。接访中 , 接访人员通过全面查看法院裁判案卷和区、市两级检察院案卷 , 认真审核李某某提供的法律文书等材料 , 仔细询问李某某的申诉请求 , 向李某某详细解释了涉案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 , 对李某某的疑问给予仔细解答 , 最后向李某某作出了明确答复 , 告知李某某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 寻求解决办法 。李某某听后 , 同意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 对接访人员表示感谢 。
【『检察机关』青海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首次尝试三级院联合接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 三级院联合接待群众 , 改变了以往接访存在的单一性、滞后性 , 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 , 面对面交流 , 便于案件承办人充分与群众沟通后 , 共同会商案情、研究解决群众诉求 , 及时给予答复 , 提高了接访效率 , 降低了群众申诉成本 , 有利于实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 , 将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继续探索这一接访模式 , 进一步加大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力度 , 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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