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深州开展《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审验工作

_原题是:请注意!这项审验工作事关每一名深州退役军人 )
关于开展《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全市退役军人、优抚对象:
按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10条《退役军人优待证》每2年审验一次的规定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即日起启动《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审验工作 , 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凡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颁发的《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均在此次审验范围(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不予审验) 。
二、审验时间
2020年11月10日—12月31日 。
三、所需材料
《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原件 。
四、办理流程
1、由《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持证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其户籍(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所在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登记、审验信息并提交其《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 。
2、本人因工作、疾病等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的 , 可由家人代为提交以上材料 , 同时需提交持证人与近期报纸(日历、挂历等)的合影照片 。
3、各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对照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系统的信息 , 对照持证人有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进行审核 , 填写《退役军人审验合格人员统计表》;按照《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上报材料时间安排表》要求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退役军人审验合格人员统计表》、优待证等材料 。
4、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0年12月底前将审验合格后的《优待证》返还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 并由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再返还《优待证》持证人 。
五、广泛宣传
各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通过广播、微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 确保持有《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人员 , 按时审验 。
六、补充说明
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颁发的《烈士遗属优待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优待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依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
深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10日
优待证|深州开展《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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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证|深州开展《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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