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交易所就退市新规征求意见 优化退市指标加大出清力度( 二 )


【证券日报|交易所就退市新规征求意见 优化退市指标加大出清力度】 科创板与创业板同步优化退市指标
在本次退市制度修订中 , 科创板和创业板相关制度也作出相应优化 。
科创板方面 , 上交所表示 , 科创板在前期制度探索的基础上 , 结合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 同步优化退市指标和程序 。 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 , 引入量化判断标准;二是同样实施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 , 严格退市标准;三是取消因触及交易类指标的退市整理期 , 压缩退市时间;四是衔接上市条件 , 补充红筹上市企业的退市标准 。 此外 , 上交所科创板前期的试点改革中已经采纳了本次新增的组合类财务指标 , 该部分改革实际上是对科创板前期改革经验的复制和推广 。
创业板方面 , 深交所表示 , 本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创业板有关退市指标 , 优化退市程序 。 在退市指标方面 , 第一 , 新增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 进一步优化营业收入的认定扣除机制;第二 , 新增重大违法财务造假组合标准 , 从净利润、利润总额和资产三方面对公司是否触及重大违法退市进行判定;第三 , 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真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第四 , 完善面值退市指标有关表述 。 改革完成后 , 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
在退市程序方面 , 将重大违法终止上市程序中上市委员会两次审核调整为一次审核 , 退市整理期同步缩减至15个交易日 。 同时 , 将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 改革完成后 , 创业板与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在主要退市指标、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
明确新老划断方案 给市场一定缓冲期
据了解 , 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充分考虑了市场平稳过渡的客观需要 , 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原则 , 在新老规则衔接上给予市场一定的缓冲期 。
沪深交易所明确 , 对于股票已暂停上市的公司 , 在2020年年报披露后 , 仍按照此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判断其股票是否符合恢复上市条件或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 并按照前述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恢复上市、终止上市 。
对于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 , 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 , 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情况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一是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 , 按照新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二是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 , 不实施暂停上市 , 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并在2021年年报披露后按照新规执行 , 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三是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且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是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
沪深交易所强调坚持应退尽退、一退到底
在后续落实工作方面 , 上交所表示 , 将坚决承担退市工作主体责任 , 严格退市监管 , 坚决落实退市制度中的各项要求 , 坚持应退尽退 , 将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 , 特别是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 , 坚决出清 , 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更好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
深交所表示 , 一是聚焦“建制度”主线 ,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 , 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 抓紧推进退市相关规则的修订完善 , 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为契机 , 不断完善自律规则体系 , 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础制度 。 二是践行“不干预”理念 ,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 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实现市场化出清 , 化解存量风险 。 三是坚守“零容忍”底线 , 依法履行退市职责 , 严格落实退市制度 , 坚决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 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公司“一退到底” 。 四是进一步发挥工作合力 , 与地方政府、证监会派出机构等保持密切沟通协作 , 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联合处置 , 发挥监管联动效能 , 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构建良好生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