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大的谎言,是做“喜欢的事”( 二 )


我朋友差点晕过去——姐啊,当初开店的时候,你不是说开咖啡馆是你最喜欢的事吗……
人最大的谎言,是做“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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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孩子的脸,六月的天。
人生漫长,诸多无奈,我们终究不可能以喜欢抵达成功,更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家小美从4岁开始学钢琴。
我对她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就是希望她能从小坚持去做一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枯燥得要死的事儿。
报班之前,我问过她,她说喜欢。
后来每到练琴的瓶颈期,小美都恨不得把钢琴砸了。
朋友来我家看到,建议我别逼孩子,还是选一个她喜欢的事情让她做,才能事半功倍。
我告诉你们,这种鸡汤千万别喝。
我们来分析一下人性:
喜欢是我们的本能;同时,喜新厌旧也是我们的本能。
如果凡事按照本能,人人都是loser兼渣男、渣女。
而教育本身,一定存在反人性的部分。
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是天才了,两岁会哼歌,三岁唱得有模有样,去妈妈同事家,摸了钢琴都不想走。
这么喜欢,这么有天赋,学钢琴的时候怎么样?
不想练琴,被他妈叶惠美打得想shi。
人最大的谎言,是做“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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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实苦,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
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容易被成就感支配。
这么说吧,喜欢,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
而成就感,是半山腰的观景台。
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一定有一段上坡路。
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不是喜欢,而是信念。
喜欢本身,无法成为信念,只会成为我们见异思迁的遮羞布。
幼稚的人谈喜欢,成熟的人谈责任。
一件事,有所成,一定是10%的喜欢+90%的责任。
成功,是在喜欢与厌倦之间进行螺旋式上升。
上升的成就感,支撑我们一次次对抗厌倦,到达柳暗花明的境界。
人最大的谎言,是做“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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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强调喜欢的人,在第一个厌倦到来的时候,就会换一个坑位。
于是,他们跳来跳去、筋疲力尽,却永远只能在山底看风景。
我偶像毛姆说:“为了心灵的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然而,爱因斯坦老师又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你瞧,连神仙都打架,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
但如果让我二选一,我选毛姆,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
天才横空出世,世界为之让路,而普通如我们,想要不疯魔、不报废,最好是每天心平气和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人最大的谎言,是做“喜欢的事”】在日复一日枯燥的历炼中,化喜欢为信仰、化兴趣为力量,找到自己的节奏,活成鸡血本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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