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反传销团队 发展会员86万余人 “网红世家”特大传销案宣判 10名头目被判刑( 二 )


该平台通过销售大量严重偏离市场价值的商品 , 让公司高层和网络传销体系高层级会员获取巨额收益 , 通过设置众多限制条件 , 大肆鼓吹团队裂变、短时间暴富等思想 , 大量引诱会员加入并发展下线 。 该公司后又推出3.0模式 , 不久案发 。

▲该传销组织网上商城
发展会员86万多人 涉案资金达9000多万元
经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后台数据进行恢复鉴定 , 该公司发展会员最高层级220层 , 全部下级人数862115人 。 经达州锦桓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鉴定 , 该公司和涉案个人账户共计收入91887801元 , 除去支出费用 , 共非法获利31151105元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郭某忠、王某、李某帅、熊某、薄某、唐某洪、汪某、李某丹、谢某、魏某瑜通过安徽网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以此骗取财物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 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 , 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根据各个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 , 被告人郭某忠、王某、李某帅等10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 。
[此文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 , 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 , 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 , 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 , 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 , 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 , 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 , 我们将迅速处理 , 谢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