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羊说新加坡 偷渡者在新加坡隐姓埋名20年后被捕,网友:67岁了!给他身份吧

海羊说新加坡 偷渡者在新加坡隐姓埋名20年后被捕,网友:67岁了!给他身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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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羊说新加坡 偷渡者在新加坡隐姓埋名20年后被捕,网友:67岁了!给他身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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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法律在全球是出了名的严苛...但总有一些人总会和法律较劲...
这不 , 近日一身份被列为“未知”的男子以 Mahesh Pathmanathan 的名义被指控 , 据称是一名来自斯里兰卡的 67 岁男子 , 他已经非法在新加坡呆了20年!
连网友们都跳出来给他求情 , 都67岁了总不能再赶他回去吧 , 他已经完全习惯在新加坡了...

(图:来源自网络)
这哥们是怎么做到隐姓埋名这么多年的?
简直是电影情节在现实上演好吗?
而且既然是未知 , 又是如何得知他是67岁的?
据悉 , 该斯里兰卡男子探访准证在2000年7月26日到期后 , 非法继续留在新加坡 。
今年2月5日被捕时 , 已逾期逗留20年6个月又10天 。 该男子冒用多个名字 , 如今身份仍不明 。
如此情景 , 把法官都难住了!

(图:来源自网络)
新加坡移民和检查站管理局的检察官告诉法庭 , 该男子所持的护照(名字为 Mahesh Pathmanathan )已被确定为无效 。
并称 , 该男子使用了多份不同姓名的文件 , 检方难以确定该男子的实际身份 。 这名男子目前面临一项移民指控 , 并被控在新加坡逾期逗留超过20年 。
但是!
控方如果要把一个人告上法庭 , 那么必须要有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才可以 。
地区法官 Adam Nakhoda 表示了他的困惑 。
他说:“我们如何对‘未知’的人进行指控?
【海羊说新加坡|偷渡者在新加坡隐姓埋名20年后被捕,网友:67岁了!给他身份吧】“我不明白这一点 。 我看不出我怎么能允许一项指控.说这个被告是‘未知’的 。 ”
起诉方随后被要求将指控恢复到Mahesh Pathmanathan的原名 , 并要求总检察长办公室澄清这一问题 。
法官说 , 如果控方想要将该男子的身份改为“未知” , 则必须就这一问题的合法性提出意见 。
控方官员表示 , 控方打算对该名男子提出更多指控 , 但首先要设法查明他的真实身份 。

(图:来源自网络)
根据新加坡移民法规定 , 逾期逗留按照非法逗留时间分为两种程度的惩罚 。
一是逾期逗留在90天之内的 , 将会被处以最高4000新币的罚款 , 或者最高6个月的监禁 , 严重者两罪并罚 。
二是逾期逗留超过90天的 , 将被处以最高6个月的监禁 , 并且至少3下鞭刑(鞭刑为可选刑 , 可以以最高6000新币的罚款代替) 。
非法入境、逾期逗留者 , 如果有人为其提供住处食物 , 或者是有其他帮助其躲避逮捕的行为 , 都将被处罚 。
具体情况又分为三类:
一是明知对方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
二是漠视对方是否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
三是因为粗心而没有确认对方是否有违法移民法的行为 。
窝藏非法居留者坐牢半年至两年 , 罚款最高6000新币 , 或两者兼施 。

(图:来源自网络)
这样问题又来了!
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第325至332项说明有关鞭刑的条例:只有由医疗官证实身体状况合适、年龄介于18至50岁的成年男性罪犯才可被判鞭刑 。
虽说目前给到的信息是这名男子年龄为67岁 , 已超过可被鞭刑的年龄界限 , 但既然身份未知 , 万一年龄也是假的呢?
...
如此打的瓜蒌!怎么少的了围观的吃瓜群众!
“应该给他个新加坡公民 , 仅此而已 , 毕竟他已经在这里呆了20年了”
“67了 , 要赶他去哪里?”
“20年非法逗留吃什么?住哪里?怎么租房子?房东没有核对身份?”
“住了20年才被发现他\"不知名\"的存在有点可笑”
“这样不行啦!要重新做人口普查才是!还要一个一个地查和每个人都做记号 。 ”
“没有身份 , 疫情下他是怎么神奇地活下来的?”
“20年 , 他和哪个笨女人交往?不会一直单身吧?”
对此!
各位看官怎么看?赶紧在评论区里怼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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