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报 两部门:新建居住区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text":"新能源汽车的“里程焦虑”有望进一步被缓解 。
5月20日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 提出在20个方面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 其中再次强调新建居住区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
随着诸多家用小汽车进入“电动时代” , 很多厂家都会在消费者购车时赠送充电桩 , 但不少车主反映 , 因小区没有预留安装条件、电容量不足等问题 , 充电桩进小区遇到了“落地难” 。
对此 , 意见稿进一步明确 , 各地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 应会同住建、人防、消防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 , 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 。 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 , 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对积极支持配合充电桩安装的居住社区 , 管理单位可予以专项奖励 。
特别是新建居住社区 , 为了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 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 , 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 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则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规划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
不过意见稿也提出 , 鼓励探索充电商业模式的创新举措 。 比如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 , 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 , 统一提供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 , 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 。 此外 , 还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
此外 , 在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方面 , 意见稿提出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 , 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在推广换电模式方面 , 提出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 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 。
意见稿同时还规划了多个充换电任务的时间表:比如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 推进乡镇充换电设施建设 , 研究纳入各地综合督查考评范围 。 到 2025 年 , 东中部地区省份力争建成不少于10个“示范乡镇”和30个“示范村” 。 力争到2025年 ,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 , 其他地区不低于60% 。
事实上 , 在意见稿下发之前 , 中国城市报记者注意到 , 多地已经明确发文提出要求新建居住区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
比如海南省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 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居民配建停车位、电动汽车充电站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
北京市在2017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 , 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规划建设 , 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规划建设 , 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规划建设 。
今年4月 , 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白皮书(2020年)》 , 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 , 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
【中国城市报|两部门:新建居住区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作者:张阿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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