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皇太极一步步掌控实权后,改“大金”为“大清”

本篇系精读中国史连载299,《清朝史话》连载05,欢迎收看 。
努尔哈赤死后,按照汉族封建统治者的习惯,应该是他的二儿子、大贝勒代善继位,可是,代善的儿子岳托和萨哈连,劝他让给有才能的皇太极 。
代善接受了儿子们的意见,并撺掇老五、三贝勒莽古尔泰和努尔哈赤之弟舒尔哈齐的长子、二贝勒阿敏,共同拥立皇太极 。
皇太极是努尔哈赤的第八子、四贝勒,因此固辞不受,大家一再劝说,才在天启六年(1626年,天命十一年)10月20日即了汗位,时年34岁 。
代善比他大9岁,阿敏比他大8岁,莽古尔泰比他大6岁,都是旗主,都有相当的势力,皇太极只好根据父亲临终前的旨意,决定哥几个一块“南面坐受”朝拜、共同执政 。结果,事事受到“掣肘”,自己“虽有一汗之虚名,实无异正黄旗一贝勒" 。
有个汉族诸生叫胡贡名的,形容当时的情形是“十羊九牧”,确实不算夸张 。又加上努尔哈赤时期遗留下来一些问题(如满汉矛盾,制度不健全,生产不景气、物价飞涨等)这一切,都使得皇太极的事情,一开始并不好办 。
然而,皇太极到底不是等闲之辈,他不但在父亲生前就表现出过卓越的军事才能,而且,此时更施展了非凡的政治手段 。
上台后的第八天,皇太极便重新编庄,叫一些汉民“分屯别居,编为民户,选汉官之清正者统之”,使庄园中40%的壮丁恢复了民户的地位,赢得了后金统治区里汉官的好感,称赞他是“圣明之主",愿意“实心齐力报答皇恩",给他提出了不少治“国”良方 。
他于是注意发展生产:以农为本,减少工役,分给贫民一些瘠地,允许新附的汉民单独屯种,不必编入八旗,又规定以农考课官吏;他注意改进纺织、造船、冶铁等工业生产的办法;还限制满洲贵族扩大奴隶和虐待奴仆 。
在军事组织上:崇祯八年(1635年,天聪九年),皇太极将蒙古军队扩充成为八旗;崇祯四年(1631年,天聪五年)组织了汉军,崇祯十五年(1642年,崇德七年)也扩充为八旗 。
皇太极继续执行了努尔哈赤的联合、笼络蒙古诸部的政策,跟他们各部的头目歃血誓盟,对他们封官赏赐、联姻结亲 。崇祯元年(1628年,天聪二年),还曾把自己抚养的、贝勒岳托的女儿,嫁给了蒙古科尔沁台吉满朱习礼 。因而每有大的战斗,蒙古科尔沁部都派兵前来参加 。
天启六年到崇祯九年(1626到1636年,天命十一年到崇德元年)间,皇太极进一步统一了黑龙江下游(包括乌苏里江以东直至日本海)地区;崇祯九年到十五年(1636到1642年,崇德元年到崇德七年)间,他更统一了黑龙江中、上游(直至贝加尔湖)地区 。
对于新附之人,一部分留住盛京(沈阳)给以“牛录章京”的官衔,一部分(如都勒古尔、达大密、阿济布等)则封回原地 。
崇祯七年(1634年,天聪八年),世居精奇里江多科屯的达斡尔族首领巴尔达奇来附,还被招为额驸(驸马),妻以宗室之女 。
崇祯九年(1636)夏,清军在鄂嫩河以西地区,招抚了使鹿部头人,赏了十七套官服 。
崇祯十二年(1639年,崇德三年)到崇祯十三年(1640年,崇德五年)间,皇太极指挥满、蒙八旗兵,平定了黑龙江中游之北的叛乱,并在赤塔河谷追俘了叛军头目博木博果尔 。黑龙江下游各族,被编为了民户;中、上游各族,被“审户比丁、列于军伍”,并“设佐领、骁骑校等分驻” 。
皇太极的这些活动,巩固了后方,团结了内部,为全力对付明朝提供了条件,保证了兵源 。但他饱尝了明军大炮的苦头,因此,崇祯四年(1631年,天聪五年)也铸造了红夷大炮,名曰“天祐助威将军” 。
在政治上:皇太极注意选拔人才、改革机构 。崇祯二年(1629年,天聪三年)、崇祯七年(1634年,天聪八年)和崇祯八年(1635年,天聪九年),他多次考拔和荐举汉族、蒙古族和满族生员,量才录用 。贝勒萨哈连的一个奴隶、汉人宁完我,后来竟当了参将 。
崇祯四年(1631年,天聪五年),皇太极仿照明朝制度,设立了户、吏、礼、兵、刑、工六部,下置承政、参政、启心郎等官,由满、蒙、汉各族之人任职,分散满族贵族的权力,调动各族人物的积极性 。
这时,汉人中,有个做礼部参政的,叫李佰龙,奏请按班次排列入朝,皇太极马上同意,废了兄弟同受朝拜的格局,南面独坐受拜 。后又规定:六部贝勒不得在家办公,必须到衙门上班,以便受到监督 。第二年,还规定了服制、名分:护军以上的官才能穿缎子衣服,其余的人只准穿布衣;黑狐帽、五爪龙、明黄、杏黄、金黄、紫色,非汗赐不得用 。还规定了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主、格格、额驸等的等级和公文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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