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景区“有偿救援”拟扩至全境


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黄山市景区“有偿救援”拟扩至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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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景区“有偿救援”拟扩至全境】
近日 , 安徽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函 , 对于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 , 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 , 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 , 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 。 该征求意见函在网上引起了不少关注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已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 此次有偿救援的征求意见是扩展到黄山全市山岳型景区 。
近年来 , 多起“驴友”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遇险事件引起关注 , 多地也已经陆续发布关于有偿救援的相关办法 。 律师表示 , 有偿救援利于约束“驴友”遵守相应规则 , 建议细化相应的应用范围 , 以方便司法实践 。
擅入未开发区陷入危险拟有偿救援
据征求意见显示 , 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 , 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 , 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 , 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 。 旅游者在黄山风景名胜区、牯牛降景区等山岳型景区游览 , 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 , 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实施救援 。
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 。 救援人员劳务费用按照救援人员工资和实际救援时间确定 。 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第三方救援等费用的产生 , 应当同当次救援活动具有因果关系 。
属地政府在有偿救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 完成对救援费用的审议核定;20个工作日内 , 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 , 包括收费项目明细、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收款账号等信息 。 送达方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
6月15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咨询了黄山市文旅局 , 相关工作人员称 , 现在有一些“驴友”没有购买门票到一些未开发区域旅游 , 为了预防并且制止这种行为 , 文旅局会同其他部门拟定了这一意见 , 这次有偿救援的范围拟扩至黄山市全境范围 。 据工作人员介绍 ,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 市民有意见的话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反馈给文旅局 。
多地均已发布有偿救援规定
近年来 , “驴友”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后遇险的事件曾多次发生 , 为此多地相继出台了有关有偿救援的相关办法规定 。
据安徽当地媒体报道 , 在黄山风景区实施有偿救援办法后 , 2019年6月 , 游客王某某私自穿过景区铁丝网进入朱砂峰被困 。 朱砂峰属于未开发区域 , 岩壁非常光滑 , 救援人员经过两个小时才用绳索将王某某救出 。 依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 , 黄山景区认定此次救援符合“有偿救援”规定 , 向王某某追讨救援费用 。 6月18日 , 王某某的亲属代其将3206元救援费汇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指定账户 。
2018年9月 , 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出台《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 。 2019年8月12日 , 周某违规穿越四姑娘山后受伤失联 , 8月13日上午 , 景区管理局接到家属消息后立即派出救援团队 , 历经36个小时救出该男子 。 除了被罚款2000元外 , 周某还自行承担救援费用3000元 。
2018年8月 , 稻城亚丁发布有偿搜救制度 , 适用于亚丁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 。 公告中还发布了搜救路线及搜救费用 , 其中亚丁村、叶儿红村至康古贡嘎银河区域 , 搜救费用1.5万起 , 其他四条路线搜救费用均为2万元起 。
文/本报采访人员 郭琳琳 统筹/池海波
供图/视觉中国
律师说法
有利于约束“驴友”遵守规则
6月15日 ,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 , 对黄山开展有偿救援持支持态度 。 虽然政府有专门用于保护公民安全的经费 , 救援单位也有用于救援的资金 , 但是如果公民不听劝阻、恶意违反规定导致救援的 , 无疑加重了国家负担 。 而有偿救援 , 让违规甚至违法的被救助者承担经济责任 , 将利于约束“驴友”遵守相应规则 , 爱护自己生命 , 并对自身行为产生的后果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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