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 河南濮阳,一女子遭遇家暴找记者帮忙,丈夫笑着:心疼个p


家暴 河南濮阳,一女子遭遇家暴找记者帮忙,丈夫笑着:心疼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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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河南濮阳,一女子遭遇家暴找记者帮忙,丈夫笑着:心疼个p

河南濮阳 , 近日一女子被家暴的事情在网络上流传 , 丈夫在面对记者采访时 , 依然是在发笑 。
据悉 , 寻找记者帮忙的女士姓刘 , 目前有2个孩子 , 大的孩子仅5岁 。
据婆婆交代 , 每次两人打架之后 , 自己是站在儿媳妇这边的 , 自己不光训斥儿子 , 甚至还帮助儿媳妇一起收拾儿子 。
当记者采访刘女士丈夫时 , 其笑称:“谁家两口子不打架 , 当记者问看到媳妇身上的伤是否心疼?没想到得到的回答是“心疼个屁” , 真是语出惊人死不休 。 摊上个家暴的丈夫也是够倒霉的 。
最后记者询问刘女士是否考虑过离婚?刘女士回答:“孩子小 , 孩子可怜 , 自己又太软弱 , 让他(丈夫)一次又一次家暴” 。 最终刘女士选择了妥协处理 , 先冷静一段时间 , 看他有什么改变 , 然后再做打算 。
#向南说法# 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事情 。
1、陈女士丈夫家暴陈女士是否违法?
现在一些家庭时常会出现家庭暴力的现象 , 家庭暴力不仅仅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 同时也违反了法律 。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 未达到轻伤级别的 , 受害人提出请求的 ,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2、陈女士伤情是轻伤以上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如果家暴致人轻伤的 , 犯故意伤害罪 ,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或死刑 。
3、两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 , 无过错方有请求的 ,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 , 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百年修的同船渡 , 千年修的共枕眠” , 况且两人还有两个孩子 , 希望陈女士丈夫能够改过自新 , 好好对待陈女士及两个孩子 。
关于陈女士丈夫在接受采访时还在偷笑 , 大家有什么看法吗?
我是@向南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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