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不收杂费”四个字的含金量—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 。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 。
“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 。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 。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 。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 。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 。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 。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 。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 。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 。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07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 。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 。“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 。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 。如此等等 。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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