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关于梅溪镇被征地农民和就业社会保障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梅溪镇被征地农民和就业社会
保障的调查与思考

——“创新破难、加快发展”大学习、大推进征文活动

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网23http://“城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拓展新的空间,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 。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在工业化、城镇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 。近年来,随着我镇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征用了一定数量的农民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及工业小区建设,推进了我镇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也为被征地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就业岗位和增收来源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保障等利益问题日益突显,处理不当,就会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和谐社会目标实现,为此,我们走访调查了我镇石龙、晓墅、梅溪等一些村,就被征地农民和社会保障问题做了专题调研 。
一、基本情况
(一)被征地农民分布和被征地农民收入状况
经过最近对全镇被征地农民分布和被征地农民收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从1992年6月至2005年1月,全镇共征用农村集体土地1934亩,主要涉及石龙、晓墅、梅溪等三个村,人均耕地均在1亩以下;被征地劳动力人口为5248人,占全县被征地劳动力总数16%,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有1240人,占23.6%,20—40岁的有1651人,占31.4%,40—60岁的有1827人,占34.8%,60岁以上有530人,占10.1%;216名农村劳动力参加了社会保险,占被征地农民的4.1%;被征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570元,低于全县农民人均收入 。
(二)被征地劳动力就业现状
通过走访调查,据统计被征地劳动力从事传统农业的892 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17.1%,在企业或其他单位务工3100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64.7%,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870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16.6%,无业的386人,占被征地劳动力人口7.4% 。被征地村中,从村集体经济、村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出现:一、村企业效益比较好的村,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富裕,社会稳定 。如石龙村依托广隆五金工业城安置本村750名被征地农民,占全村劳动力的41.6%;二、部分无村企业或村企业少,效益又不佳的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晓墅村、华光村 。
(三)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及生活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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