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 )

问题
(1)确认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由于就业市场中招聘单位很多,难免会有鱼目混珠的情况,因此毕业生在填写就业协议前,应先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便于做出正确的判断 。
(2)认真填写主体双方身份的有关内容 。
﹡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
﹡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盖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用人单位性质要填写如机关、事业、企业、部队、社团、其它等;
﹡档案接收单位、地址以及邮编要完整准确,不得省略 。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 。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名称与地址 。学校将据此通过北京市机要局转寄档案;
﹡户口迁移地址要填写准确,学校以此为依据为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
﹡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
﹡服务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该由签约双方协商后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认真填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3)解除就业协议的条件应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本人如准备考研、出国,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约条件做出相应约定,以免产生纠纷 。
6、单位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函
【如何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被国家部委所属单位接收、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非上海生源到上海市就业、非天津生源到天津市就业、非广州生源到广州市就业、非深圳生源到深圳市就业等的毕业生,均要请用人单位办理单位主管部门(国家人事部或各地市人事厅、局等)的正式批函(表明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户口指标) 。毕业生将正式批函送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上述情况毕业生未取得正式接收函,学校将暂不列入派遣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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