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 妻子亲手做毒饺酿成的悲剧( 二 )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此案中李梅因与丈夫口角 , 便心生恶念 , 将毒物鼠药掺入了饺子中 , 致使韩广食用后中毒死亡 , 其行为已经是投毒既遂 , 适用以上刑法规定 , 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
案发后 , 李梅并未主动自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 ,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而是潜逃多年 , 被捕后仍试图回避犯罪事实 , 即使“情有可原” , 法理也不能放过 , 时隔多年 , 李梅仍必须为自己当年的投毒行为付出代价 。
为哥哥牺牲了自己幸福的李梅 , 到底是可怜多一些 , 还是可恨多一些?或许 , 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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