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 山东一桩孽缘引发连环案中案( 二 )


当警方在王希员家沙发后发现细微血点 , 又发现张本岭经营殡葬 , 曾伪造一名早于2008年死亡的丁姓老人死亡证明 , 将一具男尸送去火化之后 , 案情的最终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 , 险些成为被害人的张本岭 , 杀死了王希员 。 在持续不断遭遇“追杀”后 , 张本岭起了疑 , 和妻子吵了架 , 妻子离家出走 。 他越想这事就越怒 , 找来一个叫李文西的帮手 , 于2010年3月9日将王希员约上门 , 质问情况 。 双方发生了争执 , 张本岭一怒之下便让李文西配合用木棍打死了王 。
案中还有案 , 一环扣一环 , 此案中的王希员、张本岭、韩本立、韩宝山以及从犯李文西均涉嫌故意杀人罪 , 且不乏情节严重者 。 若涉及以下情况 , 量刑时都可视作故意杀人情节严重:
按照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 , 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 , 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产生诸如多人死亡 , 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
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赔偿标准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 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食宿费等 。
韩本立和王希员已身亡 ,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 2014年4月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张本岭等故意杀人一案 , 主犯张本岭犯故意杀人罪 , 被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李文西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 另二人需赔偿王希员亲人经济损失丧葬费人民币21418.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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