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心得体会|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 二 )



多年从教的我,今天才真正认识到依法从教的重要意义 。身为教师,通过再次学习《教师法》,更深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是不违法 。教育教学法规,不违法的基础是学法、懂法到守法 。针对我们教师就依法从教,在法律的权限内才体现什么是本职工作,即我们教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例如:学生课外作业的问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就有明确规定,对小学高年级的学生课外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得布置过多的课外作业,从而达到给学生减负的目的 。这也要求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要精选题目,不搞题海战术,用最少的作业练习、巩固,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对学生来说既减轻了学业负担,又提高了学习效率,真是事半功倍 。

再如:《教师法》中就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

人非圣贤,孰能无惑 。何况小学生呢,作为教师就应该允许学生犯错误,更应允许学生改正错误 。人们常说,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现在,倡导母爱式教育,对学生关爱、呵护而不溺爱,这样用爱来教育、感化学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况且,今天的小学生是我们伟大祖国明天的接班人,现在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对待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会健康发展吗?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从小就受到这样的摧残,作为教师的我们于心何忍呢?

总之,通过学习,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为教师,必须真正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为人师,教书育人,每位教师都应该学好用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教师若不学法、守法,依法从教,就妄为“人民教师” 。作为教师,教室里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是自己;黑板上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那根粉笔画出的是彩虹,流下的是泪滴,奉献的是自己 。但是,选择了教师,我无悔地站在三尺讲台,无悔地耕耘于课堂 。

篇三: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

2013年4月23日星期六,县领导干部对我校所有教师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讲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 。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在现在社会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说只要我不触犯法律就行了,因此我认为我国应该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性 。如何树立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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