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安徽首例!女子贩毒“自洗钱”落网获刑


辽宁省 安徽首例!女子贩毒“自洗钱”落网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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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安徽首例!女子贩毒“自洗钱”落网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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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毒品折磨多年 , 2020年出狱后 , 30多岁的女子费某本已下定决心 , 要回归正常生活 , 不料又被“毒友”拉下水 , 当掉结婚时的金项链参与贩毒 。 为了隐瞒家人、逃避打击 , 费某把贩毒所得转给好友 , 然后“小额多笔”要回 , 以达到洗白的目的 , 不想随着“自洗钱”的入罪 , 她被判了更长的刑期 。
费某进入警方视线 , 是在今年3月份 。
【辽宁省|安徽首例!女子贩毒“自洗钱”落网获刑】
费某聊天截屏
“在工作中 , 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发现 , 一名涉毒前科人员向管某某购买毒品 。 随后 , 这条线索被移交给蜀山分局 , 双方联合成立专案组 , 围绕管某某的‘毒友圈’展开调查 , 不久 , 费某被发现了 。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队长李志介绍 。
随着专案组的调查 , 这个隐藏在合肥市以贩毒牟利的零星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
李志介绍 , 该案涉及吸贩毒人员较多 , 但为了逃避打击 , 犯罪嫌疑人贩毒行为非常隐蔽 , 而且毒品来源渠道复杂 。 怎么办?专案组决定实行“围绕主线、分段打击、各个击破”的侦查策略 。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 , 我们梳理出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费某、杨某某 , 并将与之相关的18名吸贩毒人员逐一锁定 。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副队长王祥介绍 。
5月26日 , 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 , 贩毒团伙中的嫌疑人王某某刚从外地购买冰毒回到合肥准备“出货” , 专案组立即决定收网 , 在安徽合肥、淮南以及浙江绍兴等地统一行动 , 将3名主要犯罪嫌疑抓获 。
此后 , 专案组乘胜追击 , 又陆续抓获包括费某在内的其他18名吸贩毒人员 。
费某再次因为毒品被捕 , 民警在审讯后 , 对她的再次犯罪感慨不已 。
“去年出狱后 , 她也结了婚 , 但跟以前的‘毒友’没有断掉联系 , 又被拉下了水 。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探长纪伟说 , 在“毒友”的怂恿下 , 费某与他人合谋贩卖冰毒牟取非法利益 , 为了筹集“本金” , 她甚至抵押了自己结婚陪嫁的金项链 , 获取6500元用于购买冰毒 。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 , 专案组还发现费某有“自洗钱”的犯罪行为 。
“自洗钱”行为 , 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上游犯罪之后 , 对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为 。 以往 , 这种行为不被定为独立犯罪 , 2020年12月26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 , 将“自洗钱”单独定罪 。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 , 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 , 相互渗透 。 今年3月1日 ,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 ,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联合安徽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 , 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 , 其中‘自洗钱’就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监督检查科科长罗婷说 。
民警介绍 , 费某将一部分贩毒非法所得转交给“毒友”程某某 , 并在短时间内采用“小额多笔”的方式 , 又从程某某手中要回毒资 , 以达到将非法所得洗白的目的 , 已涉嫌“自洗钱”犯罪 。
虽然没有先例可以借鉴 , 但相关部门通过案件会商、分析研究适用法条 , 用细致严谨的工作为案件公诉、审理打下扎实基础 。
6月17日 , 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费某 。 7月13日 , 蜀山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 , 费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二万元 。
【来源:合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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