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
签订协议双方:
培训机构: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学员姓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报学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驾驶培训质量,确立培训各方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定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项目、学时进行教学、考核,保证培训质量,不得降低对乙方的标准 。
2.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车辆、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 。甲方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公安部门规定并审验合格的教练车,车质、车况良好,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破损 。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并与乙方提前天预约培训学习时间 。甲方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4人使用同一辆教练车进行实操 。
4.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在培训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
5.甲方保证尊重学员、文明教学、依法经营、廉政施教 。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
6.乙方应按公安部门规定如实提供学车必须证明材料,并承担法律责任 。
7.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损坏教学设施、设备应按价赔偿 。
8.乙方认为甲方教练员服务态度差、教学方式方法不当,有权向甲方提出异议或要求更换教练员 。
9.甲乙双方按预约的时间进行培训与考核,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由责任方补偿对方元/次 。由于对方缺席导致学习质量不理想或学习周期延长,其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
10.乙方各科目考试时间以考试部门安排为准,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乙方的排期 。
11.甲乙双方在每次教学后应如实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以下简称《教学日志》),不得弄虚作假,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学习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自己的《教学日志》,《教学日志》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
12.若乙方在完成各阶段驾驶培训的规定学时后,经过考核,尚未达到《教学大纲》教学目标,经双方商定可增加培训时间,其增加学时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如增加培训时间后,乙方仍未达到《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
13.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训时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费用以及甲方为乙方向公安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学籍后,协议生效 。甲方应在学籍有效期内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乙方的培训,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部门约考 。乙方通过公安部门考试并取得驾驶执照后,协议自动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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