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落实以生为本的核心理念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落实以生为本的核心理念
新余学院党委书记刘冬
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 。学生是校园最大的“群众”,也是学校的产品 。高校要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一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履行好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崇高使命,就必须落实以生为本的核心理念,确立以生为本的指导思想,使教育能够“把一个人从黑暗引向光明,从虚假引向真实,从低俗引向崇高”(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理想国》)
以生为本,彰显育人首位的核心价值 。高校根本任务是培养人 。但是,长期以来,受功利主义思想和浮躁心态的影响,这个本源价值在相当长时间已经淡忘了 。高校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功能中渐渐忽视了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育人 。相反,人们对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价,一直存在着根深蒂固的“GDP崇拜”:就是学位点、重点学科、科研经费、科研获奖等,高等教育核心价值的淡忘和偏离,已经严重影响了大学的学风和培养质量 。校园里精神缺乏,游戏成风,学生忙着贴金,老师忙着抢项目,很多老师照本宣科,对教学缺乏投入,对育人缺乏热情 。
以生为本,明确终身发展的培养目标 。将教育定义在为人的发展,特别是为人的终身发展服务,可谓意义深远 。回到人的生存与发展这个本源来规划教育的目标和途径,这正体现了一种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而摒弃静止的、终止的教育观,着眼于人的终身发展,致力于培养素质、提升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则体现了“人人可以成才”的先进理念,体现了教育面向学生个体与面向学生群体的高度统一、对学生眼前负责与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高度统一,也体现了对学生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 。
以生为本,坚持学生主体的本质要求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了解学生主体需求,激发学生主体创造 。要把学生看作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把教育同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生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学生看是能动的、有创造力的行为主体,把外在引导与学生内在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学生创造潜能;要把学生看作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有生命尊严的生命主体,把知识传授与健康人格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要把学生看作是自主发展的发展主体,把学生成长成才与发展个性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以个性为主体构建人才培养模式 。
【践行群众路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落实以生为本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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