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一)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 。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 。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 。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 。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 。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 。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 。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 。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 。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 。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 。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 。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 。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二)
文/李梦妤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 。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 。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 。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 。“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 。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 。”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 。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 。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 。”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 。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 。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 。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 。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 。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 。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 。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 。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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