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二 )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 。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 。”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 。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 。“那就是爱的威力 。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二)
哈罗德上路了 。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 。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 。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 。——“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 。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 。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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