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囝仔读后感( 三 )
乞丐囝仔读后感(三)
读了《乞丐囝仔》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和他比起来,实在是幸福多了 。他生在一个乞丐世家,家里爸爸是瞎眼的乞丐,妈妈则是重度智障加上精神异常还患有羊癫疯 。又生了一大堆孩子,为了全家的生存,作为长子,他开始了乞讨的道路,不求温饱只求一家十四口人能够活下去 。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卫生不卫生,流浪的人没有受伤的权利,引出了穷则变的生存法则 。他乞讨在哪就回去问有没有丧家,需不需要人来抬连钟、连竹,因为对于他来说葬礼上抬连钟、连竹有四点好处:首先人家会给你包一个红包;其次丧家会给你做一身衣裳,拖下来就可以带走;然后葬礼上会有人撒糖果饼干捡来就可以吃;最后还可以轻松地要到菜尾 。虽然鱼龙混杂,但是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
后来他十岁了,别人都在他爸爸行乞的时候跟他说:“行乞是没有出头之日的,这里是十块钱,让他读书吧,要不然世世代代都将是乞丐 。”上学的我次次考试都是第一,各种比赛都是全校的第一名,还当上了班长 。在上学的时候他偶然看到了贴在宣传板上的书法比赛前三名,他暗暗下定决心三年级也要向他们一样把自己的名字贴在上面 。经过一年的沙地练字,他在三年级的时候拿着全村最差的毛笔和最便宜的砚台就打败了高年级的学生,夺得了第一 。然而灾难再次降临这个不幸的家庭,没有学费了,姐姐毅然决定把自己推下火坑——去私娼寮卖身从而为他赚取学费 。考入初中他加入了田径队,成为了全校里跑得最快的学生 。但是练习跑步把他的韧带拉伤了,还得了鼻窦炎,伴随而来的还有姐姐的突然从私娼寮逃跑,失踪了,彻底击溃了他的意志力,让他满心消沉、荒废了自己 。
他最后选择了职业学校,一边打工一边上课,毕业之后他去了中美公司当了厂长,和自己的心上人结了婚,买了一套房子 。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乞丐都能好好读书,后来有了出头之日,我一定要学习他这种精神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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