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 吴谢宇弑母案宣判决定执行死刑:谅解书没起作用、赔偿真的重要


吴谢宇 吴谢宇弑母案宣判决定执行死刑:谅解书没起作用、赔偿真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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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 吴谢宇弑母案宣判决定执行死刑:谅解书没起作用、赔偿真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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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上午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 , 曾产生自杀之念 , 其父病故后 , 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 , 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 , 并网购作案工具 。 2015年7月10日17时许 , 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 , 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 , 致谢天琴死亡 , 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 。
【吴谢宇|吴谢宇弑母案宣判决定执行死刑:谅解书没起作用、赔偿真的重要】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 , 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 , 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 。 为逃避侦查 , 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用于隐匿身份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隐瞒真相 , 虚构事实 , 骗取他人钱款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 , 购买身份证件 , 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 , 应依法予以并罚 。 吴谢宇为实施故意杀人犯罪 , 经过长时间预谋、策划 , 主观恶性极深 , 犯罪手段残忍 。
吴谢宇杀害母亲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 , 践踏人类社会的正常情感 ,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罪行极其严重 。 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
据媒体报道 , 被害人的母亲和兄弟(吴谢宇的外婆和舅舅)先前签署了谅解书 。 在本案中 , 它并没有让吴谢宇免于一审死刑判决 , 但在后续可能会有的二审过程中 , 理论上依然可以作为从轻判决的依据 。在我看来 , 谅解书的存在是很有争议的一个事情 , 支持它的人会说 , 这是被害人为自己争取权益的一个机会 , 如果犯罪者做出赔偿也没用、反正都是一死 , 那么被害人也就无法得到赔偿 , 客观上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然而 , 在涉及谋害自己父母、直系亲属的案件中 , 这一逻辑就有些站不住脚了 。 一家人 , 肉烂在锅里 , 赔钱也是左口袋挪有口袋 , 赔偿真的重要吗?
再者说了 , 犯罪者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权 , 其他人无法代表死者衡量自己生命的价值;犯罪者危害了社会的安全 , 死者亲友也不能代表社会来判断这个人是否危险 , 有没有再犯可能 。后面还有二审、还有死刑复核 , 考虑到吴谢宇不构成自首、从公开消息来看也不存在什么立功的表现 , 加之早有预谋、手段残忍 , 死刑判决法律依据很充分 。 后续还有可能影响判决的 , 就是这份谅解书了 , 如何看待它的作用 , 值得继续讨论 。
之前在网上看到一种说法 , 有人认为 , 像吴谢宇这样的「学霸」 , 真要判了死缓 , 万一捣鼓出来什么发明创造 , 说不定就减刑了 。吴谢宇是北大经济学院的 , 倒不至于真搞出来个光刻机、德尔塔疫苗之类的 , 这也就是开个脑洞而已 。 但的确存在这样一种可能:高智商犯罪者 , 凭借服刑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 为社会带来了价值 , 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这个有案例的:据悉 , 一个名叫李红涛的男子 , 因通过银行非法转账获得18万被抓 , 此后两次从公安局、收审所逃跑 。 越狱后他开着偷来的车到处招摇 , 竟然还包括警车! 第三次被抓获后 , 他被判处死刑 , 而就在临刑前一天 , 他发明了无刷电磁电机 , 被改判死缓 。 随后几年 , 他又有多项发明和专利 , 死缓改有期徒刑 。 2009年 , 李红涛刑满释放 。
出狱后 , 想到自己逃脱的经历 , 他还主动帮忙改善了监狱的监控管理系统 。 目前生活的很好 , 发明创造的兴趣依然没变 , 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小实验室 。 时常帮助别人解决技术难题 。 据说目前已经至少有了四项发明!
李某先是从银行非法转账 , 然后从公安局逃狱 , 再接着招摇 , 包括警车 , SO , 问题来了 , 受害者大多是银行、警局等政府国有部门 , 判决的是法院 , 表现良好下 , 收益的是国家 , 所以是重大的立功表现喽 , 受害者都原谅了 , 我们这种吃瓜群众有什么理由说三道四呢 , 减刑还是可以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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