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 大连女子花7950元买了双鞋,回家后…丈夫拿着鞋去退货


达州 大连女子花7950元买了双鞋,回家后…丈夫拿着鞋去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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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 大连女子花7950元买了双鞋,回家后…丈夫拿着鞋去退货

消费者尹女士花费7950元 , 在路易威登门店购买了一双运动鞋 。 此后 , 她发现 , 在鞋舌部位 , 路易威登的LOGO比官网图片少了一个小图标 。 实物和官网图片不符 , 引起了尹女士的质疑 。 同时 , 她还发现 , 其中一只鞋存在瑕疵 。 尹女士的丈夫来到路易威登门店 , 要求退货 , 但遭到了拒绝 。
门店值班经理回复消费者称 , 这种情况系官网未使用更新版的图片所致;如果消费者认为质量有问题 , 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 门店将根据官方出具的报告进行相应处理 。
质疑 门店买鞋与官网图片不符
8月15日 , 市民尹女士在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路易威登门店 , 花费7950元购买了一双运动鞋 。 回家后 , 尹女士登录了路易威登官网 , 查看自己所购买的这款鞋 。 她意外发现 , 在运动鞋的鞋舌部位 , 路易威登的LOGO比官网图片少了一个小图标 。
“实物和官网图片为何不符呢?”
这种情况引起了尹女士的质疑 。 随后 , 她对这双鞋进行了仔细检查 , 发现其中一只鞋存在瑕疵 , 在鞋帮靠近鞋带孔的部位不太规整 。 产品《合格证》信息显示 , 这双鞋制造日期为6月24日 , 产地为意大利 , 销售商为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 。
8月22日 , 尹女士让丈夫于先生带着这双鞋 , 来到了时代广场路易威登门店 , 要求退货处理 。 “店方的答复是 , 只能给换一双鞋 , 不给退 。 ”尹女士认为 , 根据产品《合格证》上的《质量保证规定告知书(皮具和鞋履)》 , 路易威登理应接受消费者的退货请求 。
门店 系官网未使用更新版图片所致
就此事 , 记者于8月23日、24日两次拨打了路易威登全国客服电话 , 表明了采访的意图 , 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 但截至记者发稿 , 尚未收到门店方面的回复 。
由尹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 , 就消费者所提出的问题 , 路易威登门店值班经理进行了答复 。 首先是实物比官网图片少了一个小图标的问题 。 经理称 , 公司出于设计美感的考虑 , 对这款鞋的LOGO进行了更新 , “公司也发过通告和文件 , 原来鞋舌部位是有小图标的 , 但以后不会再有了 , 因为看起来不美观 。 ”她表示 , 官网的图片不是更新版的 , 所以尹女士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
交涉 双方就退货一事产生分歧
于先生提出 , 由于这双鞋有明显瑕疵 , 质量存在问题 , 门店理应按消费者要求退货 。 路易威登在《质量保证规定告知书(皮具和鞋履)》写明:质保有效期为六个月 , 有效期自销售单据开具之日起算;商品自销售单据开具之日起十五天内如发生质量问题 , 顾客可选择进行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 , 但因技术原因不适宜修理的 , 顾客仅能选择更换或退货 。 同时 , 《告知书》还写明了商品自销售单据开具之日起十六天至质保有效期满 ,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还注明了不在质保范围内的四种情形 。
双方就退货一事 , 产生了分歧 。 录音显示 , 值班经理称 , 门店是不能给尹女士退鞋的 。 “奢侈品是没有无理由退货的 , 除非是鞋有很明显的质量问题 , 并且由职能部门出具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书面报告 , 才可以退货 。 在整个奢侈品的销售中 , 都是没有退货的……可以给您换一双新鞋 , 但退货是退不了的 。 ”交谈中 , 她着重强调 , 办理退货的前提是 , 需要消费者拿着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报告 , 能够证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 才能进行退货处理 。
于先生提出 , 在当初买鞋时 , 门店并未告知上述内容 。 值班经理称 , “这是属于《消法》的常识 。 ”
律师
法律未区分奢侈品和普通商品
对此 , 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 , 法律上的概念只有“商品” , 并未区分出奢侈品和普通商品 。 在境外生产的奢侈品牌商品 , 只要在中国市场销售的 , 就应在商品质量、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上 , 遵守中国法律的规定 。
刘万昕说 , 就商品的瑕疵 , 消费者与门店产生了分歧 , 它到底属不属于质量问题?就一双鞋来说 , 有些瑕疵是肉眼即可辨别的 , 有些瑕疵需要权威机构来检测和鉴定 , 才能判断出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 消费者和门店协商解决问题 , 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如果协商不成 , 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或起诉等方式维护权益 。 刘万昕表示 , 从为顾客提供更优质服务的角度出发 , 品牌不应一概地把解决问题的方式“推”到官方出具报告上 ,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 这样做虽然不失稳妥 , 但久而久之也会让消费者“心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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