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 四川一起职场骗色酿成的悲剧,潜规则害人又害己( 二 )


罗小敏先杀死了母亲 , 后又抛尸 。 她落网后 , 很多人都对一个法学女学士做出弑母之事感到难以理解 , 学法犯法岂非糊涂?从罗小敏到案后的表现看 , 她弑母虽然有情绪冲动原因 , 但随后的处理 , 却体现了她作为法学生的鲜明特点:
在接受讯问时 , 她故意表现得前言不搭后语 , 面带诡异笑容陈说母亲的死 , 仿佛有精神病一般 。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一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 不负刑事责任 。 ”
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此外 , 若间歇性的的精神病人犯罪时处于精神正常的状态 , 也应该负刑事责任 。
罗小敏可能是想制造自己作案是因精神不正常的假象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 但当年5月经司法鉴定 , 罗小敏并无精神病 , 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她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 据了解案发时罗小敏第一刀本只伤了母亲 , 但她继续挥刀 , 致使母亲伤重死亡 , 犯故意杀人罪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而司法实践中像弑亲之类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 量刑考虑通常为无期徒刑或死刑 , 罗小敏最终被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这个美丽的法学女学士本该有大好前途 , 像很多走出农村的孩子一样凭借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就 , 但在分岔路口 , 她因一时之诱惑选择错误 , 职场的不顺、家人的不理解、长期积累的自卑与敏感让她最终犯下大错 , 知法未必能不犯法 , 唯有时刻以理智约束自身方能减少犯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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