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陕西西安:顾客豪车被美豪丽致酒店员工偷开撞毁 酒店:建议顾客先报警 律师:酒店应承担责任


西安 陕西西安:顾客豪车被美豪丽致酒店员工偷开撞毁 酒店:建议顾客先报警 律师:酒店应承担责任

趁着国庆假期 , 在西安和甘肃投资兴业的姜先生赶回西安处理公司事务 , 入住在美豪丽致酒店(西安北大明宫店) 。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 , 酒店员工却偷偷开走他的路虎车 , 酿成车祸 , 导致车辆受损严重 。 目前 , 就姜先生的车辆维修费用 , 美豪丽致酒店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
10月6日 , 姜先生告诉三秦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 他从2018年就在美豪丽致酒店住 , 已经是老客户了 。 10月4日中午 , 他到酒店办理入住 , 酒店员工小王代他去泊车 。 “以前 , 我在这住时 , 都是他们的员工给我泊车 , 然后将车钥匙放在前台 , 所以对酒店比较信任 。 ”
令姜先生意想不到的是 , 他第二天接到美豪丽致酒店销售魏强电话说“我的车碰了” 。 “我当时还在睡觉 , 也没想太多 , 估计是他们员工在泊车时蹭了一下 , 就没理会 。 ”
”然而 , 当我下楼看到爱车时 , 一下就懵了 。 车的保险杠、轮毂、两个大灯全坏了 。 ”姜先生说 , 他第一时间调取了美豪丽致酒店前台的监控 。 “原来是小王10月5日一大早在前台拿的我的车钥匙 , 偷偷地把我的车开出去了 。 而前台并没有接到我让小王开车的任何指令 。 ”
小王说 , 他10月5日上午要去西安市太乙路接朋友 , 想着姜先生的车钥匙还在前台 , 用一下问题不大 , 所以就私自做主开走了姜先生的路虎车 。 谁知下雨天路滑发生了交通事故 , 然后他脑子一片空白 , 等把车开熄火了才叫的拖车 。
姜先生也第一时间约见了酒店相关负责人 , 承认小王就是他们美豪丽致酒店员工 。
在西安市凤城五路路虎4S店 , 三秦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看到 , 4S店工作人员正在对姜先生的车进行检测 , 可以清晰地看到车的保险杠、轮毂、两个大灯都由严重撞损 。
经过维修人员初步检测 , 维修费用需在10万元以上 。 目前检测到发动机六个缸中五个没有缸压 , 如果不能维修 , 更换新的发动机 , 维修总费用有可能会达到30万元 。
“我是住了一宿300元的酒店 , 结果自己损失了近30万元 。 ”姜先生很无奈地说 , 他是消费者 , 将车停到酒店 , 在没有他授权的情况下 , 美豪丽致酒店员工私自偷开走他的车 , 并造成严重损坏 , 可见酒店的管理非常混乱 。 “别的先不说 , 这修车费用谁出?”
美豪丽致酒店(西安北大明宫店)投资方姓刘的负责人表示 , 建议姜先生起诉小王 。 随后又建议姜先生报警 , 然后由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 。 属于酒店赔偿的部分 , 他们绝对执行 。
美豪丽致酒店(西安北大明宫店)运营方姓吴的负责人积极联系上级部门 , 反馈姜先生爱车被他们员工偷开受损的事 , 但对于维修费用到底由谁付并没有明确态度 。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顾跃堂表示 , 从法律层面看客人入住酒店就和酒店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 酒店有保管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 。 酒店员工未经车主同意“偷开车”发生车祸 , 造成路虎车严重受损 , 虽然员工的行为不在工作范围 , 不是代泊车的工作内容 , 但员工确实利用了工作便利 , 由此可知酒店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 故仍应认为员工行为和“雇佣活动”有密切关系 , 酒店应为员工的侵权承担“雇主责任” 。 酒店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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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秦都市报(记者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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