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山东“8·4情杀案”:女子和情人私奔未果,情人因爱生恨将其灭门( 二 )


李建果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所谓的情节严重有:产生诸如多人死亡 , 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
李建果无法正确地处理私人恩怨 , 造成四个人死亡 , 情节相当恶劣 , 不管在主观意志上构成故意还是激情杀人 , 李建果的行为都极其恶劣 。
之所以难以确定李建果的行凶的过程 , 是因为警方找到李建果的时候 , 他已经畏罪自杀 。
2017年11月9日 , “8.04”案件专案组在老僧堂镇前方官屯村约1公里处一机井内发现了他的尸体 , 经DNA检测 , 系为李建果 , 此案正式告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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