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轻女 男子与军嫂同居,被对方丈夫捉奸在床:二审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重男轻女 男子与军嫂同居,被对方丈夫捉奸在床:二审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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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男子与军嫂同居,被对方丈夫捉奸在床:二审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重男轻女 男子与军嫂同居,被对方丈夫捉奸在床:二审判决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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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破坏军婚的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判决 。
被告杨付彦 , 男 , 1982年生人 , 汉族 , 中专文化程度 , 时任某项目经理 。 (已婚)
一审认定其具有以下犯罪事实 。
王某系军人妻子 , 丈夫胡某系某部队现役军人 , 长期在部队服役 。
王某带着孩子经常在娘家居住 。 (两人也是一直闹离婚 , 但是都没有真的离)
同时王某是杨付彦手底下的员工 , 而在2017年的时候 , 因为工作关系 。
杨付彦所租住的房屋离着王某所居住的地方很近 。
王某娘家是卖猪肉的 , 因为项目部经常去采买猪肉 , 一来二去 。
最后杨付彦居然是住到了王某的娘家里!
这不好说 , 也不好听啊 。
虽然王某不是一直住在娘家 , 但是经常来往 , 有个男人在家里住着也不好啊 。
要懂得避嫌啊 。
缺舟:果不其然就出事了 。
2018年5月10日 , 杨付彦和王某两个人以游玩为名去他地游玩 。
之后两人进行了开房操作 。 (据服务员说 , 两人是要一起住 , 直接坐实)
胡某一听这事 , 就非常焦急 , 马上就从部队返家 。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逼得王某返家 , 要不然不知道要和情郎缠绵多久 。
只不过躲得了一次 , 逃脱不了第二次 。
俗话说抓贼要拿赃 , 捉奸要成双 。
纸是包不住火的 , 时间久了狐狸尾巴就漏出来了 。
如果说前边的是铺垫 , 那么重头戏就在2018年6月4日凌晨4点 。
胡某回到家时发现了两人的同居行为 。 (其实是一直在外边蹲守 , 觉得差不多了再进去)
随后直接将杨付彦扭送到派出所 。
真的 , 这个时候 , 你就不得不佩服军人的执行力和自制力 。
换了别人 , 少说也得给这种人两个嘴巴子 。 (相反胡某没急 , 因为有正义感并且是有理的一方 , 所以理亏的杨付彦倒是情绪比较激动)
女人可以不打 , 但是不能不怪 , 只不过偷情这种事 , 自愿的话 , 一个巴掌真拍不响 。
随后从两人的房间里提出的相关物证 , 也是证实了两人曾经有过亲密性行为 。
事到如今 , 还有什么好说的 。
只是苦了孩子 , 胡某和王某两人和平离婚 。
这两人的事情算是完了 。
但是杨付彦那边不能让他轻易混过去 。
法院一审认为 , 杨付彦明知王某是军人配偶(此前孩子过满月的时候 , 胡某身穿军服返家 , 当时曾经打过招呼) , 仍然与其同居 。
最终导致两人离婚 , 行为已经构成破坏军婚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眼看辩驳无用 , 杨付彦就开始慌了 , 从一开始的态度 , 变成了求情 。
表示自己对于所犯罪行 , 供认不讳 , 认罪认罚 。
正是因为这个情节 , 所以说最终二审进行了改判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 ,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即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止 。 )
虽然之前就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 但是我还想再多赘述几遍 。
第一 , 合法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而其中军婚作为特殊的一项 , 更是神圣不可侵犯 , 破坏会造成犯罪的 。
第二 , 关于做军嫂的思想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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