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冒用负债16万,武汉一女子将父亲告上法庭】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20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黄洋)因为发现自己成了一家公司的股东 , 受牵连要被“追债” , 女子将父亲告上法庭 , 要求确认自己不是股东 , 还要求父亲就冒用自己身份信息一事进行公开澄清 。 10月20日 ,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 , 经法院审理 , 女子因证据不足败诉 。
2020年 , 王女士发现自己成了江汉区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 因该公司无钱还款 , 王女士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被追加成了被执行人 , 需要补缴16万元的出资款 。 王女士说 , 自己与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 4年前 , 身份证被父亲拿去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 登记成了公司的股东 。 但是工商登记信息显示 , 王女士就是这家公司的股东 。 王女士的父亲对于女儿所说内容 , 均予以认可 。
因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 , 今年 , 王女士将父亲和这家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 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不是该公司股东 , 不承担替公司还款的责任 , 并要求父亲就冒用自己身份信息一事进行公开澄清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我国商事登记采用“外观主义” , 虽然王女士声称自己未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手续 , 但并不能否认工商登记中的股东身份 。 仅凭王女士及其父亲的口头陈述 , 法院无法确认是否存在冒用事实 , 不能排除信息是由王女士自己提供的可能 。 据此 , 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
承办法官表示 , 《民法典》将个人信息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 , 足见其重要性 。 公民个人也要主动增强保护意识 。 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身份证件 , 如需复印 , 一定要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 。 此外 , 要加强证据意识 , 如需要提供身份信息的场合 , 记得留取证据 , 方便日后维权 。
【编辑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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