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亲生女儿:对方怀孕八个月多后,无法隐瞒才选择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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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透过现象看本质 , 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仲明 , 男 , 1966年出生 , 汉族 , 小学文化 , 农民 。
有以下犯罪事实 。
2019年7、8月份的某天 。
唐仲明在其家中 , 强行与亲生女儿唐某(2006年生人)发生性关系 。
后续并致使其怀孕 。
到2020年4月13日的时候 , 诊断唐某怀孕已经有八个月零16天 。
这样的情况下 , 胎儿已经有很强的生命力了 。
而如果胎儿是正常的话 , 正规医院是不会做流产手术的 。
像这样的情况就不知晓了 。
我觉得如果能够做的话 , 还是做了比较好 。
挑战伦理 , 而且也只会增加受害者的痛苦 。
慈悲 , 不是用别人的痛苦来换取你所谓的平等 。
不要假惺惺 。
缺舟:这里需要表扬的就是唐某的老师 。
在知晓女孩没有如期返校后 , 便要进行家访 。
看出来很负责任 。
正是因为这个举动 , 让唐仲明坐不住了 。
告知了班主任相关的情况 , 随后老师报警 。
法院认为唐仲明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 。
并致其怀孕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构成强奸罪 。
量刑标准应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开始 。
唐仲明自首情节成立 , 认罪认罚 , 从轻处罚 。
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即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32年4月14日止 。 )
在这起案件当中 , 关于唐某的母亲陈某 。
我除了在诊断结果上知道这是唐某的母亲外 。
再没有看见她的身影 。
希望以后能够肩负起照顾女儿的责任 。
也不要再让唐仲明知晓唐某的存在 。
【男子强奸亲生女儿:对方怀孕八个月多后,无法隐瞒才选择自首】应该及早剥夺他的监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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