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平舆杀人案:男子患艾滋被村民嘲讽,他连杀8人后跳井自杀( 二 )


在这样一个情况下 , 李志星会心理扭曲从而产生杀人的行为一点也不奇怪 。 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够逃避法律的审判 , 即便李志星畏罪自杀 , 他的行为依旧触犯了法律 , 构成了严重的犯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 。 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 。 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 , 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
李志星的动机很明确 , 就是为了报复而杀人 。 虽然他受到歧视和排斥这一点很令人同情 ,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 他不因为就此冲动地犯下杀人的过错 。 更何况李志星连杀数人 , 其中大多数是未成年的孩子 。
因此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规定故意杀人 , 应该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如果他没有自杀 , 而是被警方抓获 , 那么他大概率是会受到死刑的判决 。 最后的结局 , 不过也是一死而已 。
但李志星却没有考虑自己死后 , 儿子该如何继续生活 。 没有了父母 , 甚至连爷爷奶奶 , 外公外婆都嫌弃不已 , 李志星的儿子失去了任何依靠 。 在这种情况下 , 患有艾滋病的他又该何去何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