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案:女子为出去吸毒,将俩亲生女儿锁家中饿死



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案:女子为出去吸毒,将俩亲生女儿锁家中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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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案:女子为出去吸毒,将俩亲生女儿锁家中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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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案:女子为出去吸毒,将俩亲生女儿锁家中饿死


“我这个20多岁的妈妈 , 也不是无可救药的 。 孩子救了我一命 。 ”乐燕被捕后说道 。
乐燕曾有两个女儿 , 但却饿死在了家中 , 事情发生后 , 引起了热议 , 不过乐燕在被捕时已怀有身孕 ,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 不适用死刑 。
因此乐燕说“孩子救了我一命” 。
乐燕是在安徽出生的 , 父母生育她时并没有结婚 , 属于非婚生子女 , 虽然母亲给她起名时希望她能够快快乐乐的长大 , 但在乐燕成长期间 , 并不受他人的待见 , 父母对她也很漠视 。 而在4岁前 , 乐燕是跟着外婆一起生活 , 4岁时乐燕被妈妈抱到了南京爷爷家 , 之后母亲再没有管过女儿 。
乐燕的爷爷对这个孩子也不是很关心 , 因此乐燕并没有读过什么书 , 早早步入了社会 , 与一帮混混混在一起 , 并且在夜总会工作 。
李某斌则是乐燕两个女儿的父亲 , 不过李某斌与乐燕并没有领证结婚 , 在案发系同居关系 , 因此两个女儿属于非婚生子女 。 原本李某斌也是可以过着不错的生活 , 因为其所在村庄进行拆迁安置 , 李某斌获得了两套房和补偿款 。
然而李某斌有吸毒的恶习 , 有多少钱也都被挥霍完了 , 不时要向住在对门的邻居借米面盐油 。
【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案:女子为出去吸毒,将俩亲生女儿锁家中饿死】
2013年2月底 , 李某斌因为吸毒被警方带走 ,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如果有证据滥用毒品或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的 , 可以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 , 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
但值得一提的是 , 在李某斌没有被抓之前 , 两个女儿还不至于完全没有人管 , 据住在他们对门的邻居透露 , 李某斌还是会经常回家给孩子们做饭吃 , 乐燕就很少着家 。
即使有邻居不忍心 , 帮忙照料过两个孩子 , 但最终还是会心有顾虑 , 害怕惹上麻烦而作罢 。
乐燕也吸毒 , 并且赌博 , 在2012年时便因为吸食毒品受到了治安处罚 。 李某斌入狱后 , 乐燕依然很少回家 , 就算偶然想起过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女儿 , 但她并没有选择回家 。
据后来了解 , 在社区民警强行打开其住处的门 , 发现两个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之前 , 乐燕曾看到小卖铺店主的女儿 , 认为自己的两个女儿很可能已遭遇不幸 , 因为当时她已有一个多月没有回去 , 但即便如此 , 乐燕仍没有选择回去看看孩子 。
2013年6月21日 , 乐燕的两个女儿被社区民警发现死在了家中 , 据法医鉴定 , 两个孩子都是饿死的 。
不久后 , 乐燕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同年8月底 , 李某斌出狱 , 才得知两个女儿的噩耗 。
而乐燕再次有了身孕 , 李某斌并非生父 , 因此乐燕生下第三个孩子后 , 这个孩子便不会交给李某斌照顾 , 经乐燕同意 , 这个孩子会被送到南京社会福利院 。
另外 , 在9月18日 , 案件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宣判 ,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乐燕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4年4月 , 乐燕结束暂予监外执行期 , 被投送到南京女子监狱 。 而乐燕与自己的母亲再次相见 , 却是在她入狱以后 , 两人的情绪都显得比较激动 。
乐燕表示 , 她的正常生活还是从她被抓后开始的 , 以前的日子过得太混乱、太扭曲了 , 她也会梦到那两个已逝的女儿 , 她并非无动于衷 , 不过因为被毒品和赌博的诱惑所淹没 , 人性也就荡然无存 , 直至乐燕入狱 , 远离了毒品、赌博的麻醉 , 她才恢复了清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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