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男子为“配阴婚”,杀2名女子获利7万,专挑一类人当“新娘”



甘肃男子为“配阴婚”,杀2名女子获利7万,专挑一类人当“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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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男子为“配阴婚”,杀2名女子获利7万,专挑一类人当“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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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男子为“配阴婚”,杀2名女子获利7万,专挑一类人当“新娘”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一种非常离谱 , 却的确存在于一些偏远农村的陋习 , 冥婚 。 或许很少有人能够想象到 , 婚姻关系并不只存在于活人之中 , 还存在于已经离开的逝者里 。 当家中逝者尚未完婚或家中有孤坟时 , 有一些亲眷为了怕死者“寂寞” , 会为逝者找“鬼媒人”说亲 , 成就一门冥婚 。
这一传统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存在 , 但是在当时官府并不支持 , 《周礼》中说到的“禁迁葬与嫁殇者” , 说的就是禁止冥婚 。 但在之后的朝代中 ,由于封建思想愈加深固 , 冥婚这种传统陋习开始横行 , 尤其是宋朝以来程朱理学的诞生使得贞洁观念加强 , 冥婚之风愈演愈烈 。
根据《昨梦录》的记录 , 宋朝时但凡未婚男女死亡 , 他们的父母必定会托“鬼媒人”进行说亲 , 《元史·列女传》中更有记载:“子弟死而无妻者 , 或求亡女骨合葬之 。 ”
时至今日 , 我国的一些较为偏远的农村、山村 , 依旧存在着冥婚习俗 , 西北地区尤为盛行 。 今天这起案件的主角马崇华生活在甘肃省宁县屈家村一带 , 由于长了张巧嘴 , 便专门以此为生 , 成为了一名职业媒人 。
但普通说媒生意并不好 , 并且随着社会发展 ,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崇尚自由恋爱 , 这股风气也吹到了小山村 , 以至于马崇华怎么都赚不到多少钱 , 甚至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无法维持 。 在说媒过程中 , 马崇华逐渐发现了一桩秘密 , 那就是当地很多新娘并非是经人介绍而来 , 而是被拐来的!
这样的发现似乎让马崇华找到了生财之道 , 他开始借介绍婚姻为诱饵 , 哄骗了一些妇女来到偏远山村 , 将她们卖给了那些普通情况下根本娶不上媳妇的家庭 。
但马崇华这一举动是犯法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 ,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死刑 , 并处没收财产 。 ”
【甘肃男子为“配阴婚”,杀2名女子获利7万,专挑一类人当“新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马崇华拐卖妇女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 他被抓入狱 , 一直到2016年2月才刑满释放 。 但出来后的马崇华并没有洗心革面 , 而是更加变态 , 他认为拐卖妇女赚不多 , 还有被抓的嫌疑 , 那么自己还不如做死人的生意 , 这下子总不犯法了吧?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 , 这马崇华根本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非常薄弱 , 压根不知道侮辱尸体也算犯罪 。
马崇华的家乡由于冥婚盛行 , 他们那里还未流行火葬 , 而是依旧土葬 , 并且有祖坟的存在 。 但祖坟只能是那些有儿有女的人死后葬入 , 如果是未婚或者夭折的人只能够在祖坟外面的空地上 , 独自垒砌一座座孤坟 。
孩子未婚去世的家长们会心疼自己已死的孩子孤零零一人 , 于是冥婚之风盛行 , 会去找其他已死的女性与自家孩子一同下葬 。 这种给死人做媒的活计 , 比正常做媒礼金丰厚得多 , 这让马崇华心动不已 。
但信奉这种风俗的地区越来越少 , 很多家庭也不愿意自家闺女去世后还被这么折腾 , 因此愿意结冥婚的家庭越来越少 。 马崇华见到对冥婚需求的男性家庭这么多 , 能适配的女性却很少 , 因此动了邪念 , 他打算自己制造能够许配冥婚的女性尸体!
马崇华将目光放到了那些精神有疾病或者智商有问题的女性身上 , 这种女性本身就不受关注 , 也非常好哄骗 。 由于智商或者精神有问题 , 这些女性本身非常没有婚恋市场 , 所以一听到马崇华能够介绍对象 , 立刻就跟马崇华走 , 没想到这一次并非幸福的大门 , 而是一条通向地狱之路 。
马崇华会把这些女性带到废弃的洞窟中杀害 , 人都死了自然不会发现她们身有缺陷 ,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陕西省神木县孙家岔镇的一户人家 , 他们家的叔父去世了 , 想要给叔父配个冥婚 。 收到消息的马崇华立刻开始物色目标 , 很快他找到一个名叫彩霞的姑娘 。 彩霞是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 , 精神方面有些疾病 , 因此一直到45岁都没能嫁出去 , 成了一位老姑娘 。 马崇华借口给彩霞说媒骗取了彩霞的家人孙秀的信任 , 并拿出2000元“彩礼钱”以表诚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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