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悍匪段国诚落网记:残害13名女青年,因一个微小细节露馅被捕



湖南悍匪段国诚落网记:残害13名女青年,因一个微小细节露馅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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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悍匪段国诚落网记:残害13名女青年,因一个微小细节露馅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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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家庭氛围能教会孩子怎样去爱 , 而家庭氛围差 , 孩子感受不到温情 , 却是有可能养成冷漠人世的个性 , 段国诚的父母在他人看来都是老实人 , 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 段国诚的父母待在家的时候 , 也常常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而发生争吵 , 甚至长期不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
段国诚小的时候 , 是否羡慕过其他家庭温馨的氛围?不得而知 , 但段国诚却是有小偷小摸的恶劣习惯 , 都说“小时偷针 , 大时偷金” , 段国诚的父亲段某某在得知儿子偷东西后给予了他很严厉的惩治 , 那年段国诚大概是七八岁的年纪 , 他的父亲用老虎钳把他的一根手指夹变了形 。
不过段国诚并未改变 , 从某方面来说 , 就算段国诚知道自己偷东西是不对的 , 但由于家庭氛围长期冷漠 , 段国诚不曾感受到过父母的爱 , 以至于父亲严厉的对待他偷东西的事情 , 段国诚更多的是认为 , 父亲并不在乎他 , 否则怎会如此狠心?
段国诚长到13岁时 , 就因为盗窃而被送进了少管所 , 原本是被判了三年 , 然而段国诚在少管所内并不安分 , 违反了监规 , 又被加刑了两年 , 所以段国诚出狱时已经18岁 , 而他并未学习到正确的为人处事 。
出狱不久后 , 段国诚再次因为盗窃被抓 , 触犯了盗窃罪 , 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 犯盗窃罪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段某某看到儿子如此 , 大概也是心力交瘁过 , 他对儿子并非完全的无动于衷 , 但段某某对段国诚的态度是非常矛盾的 ,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儿子为什么会屡屡犯罪?大好的青春年华被蹉跎 , 旁人指指点点 。
25岁 , 段国诚再次出狱 , 进入了其父段某某所在的公司工作 , 月薪有几百元 。 可段国诚还能正常的生活吗?放纵自己的行为很容易 , 而做一个好人 , 则需要克制自己的行为 。
显然 , 段国诚没能克制自己的行为 , 性格内向、不曾谈过恋爱的段国诚在出狱后染上了酗酒、赌博等恶习 , 九十年代末 , 段国诚开始抢劫 , 他原本还只是想着抢劫 , 不过有一次 , 段国诚在抢劫时 , 被抢劫的女人望着段国诚手上的刀 , 十分恐惧 , 能不惊叫吗?
而段国诚听到女人的惊叫声 , 既感到害怕又感到兴奋 , 接着他便把女人杀了 , 并且迷上了这种感觉 。 自此起 , 段国诚踏上了冷漠杀人的道路 , 从1999年4月至2001年6月 , 段国诚在湖南岳阳、湖北武汉作案数十起 , 有9名女子命丧段国诚的手中 , 其中武汉4人 , 另还有多名女子被杀伤 。
一时间 , 各种说法流传开来 , 不少人都说有个杀人恶魔昼伏夜出 , 专门寻找穿红衣服、留长头发的女性 , 杀人劫财 , 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的恐慌 , 许多女子都因此剪短了头发 , 不敢穿红衣服 。
2001年8月10日 , 化名为“胡成”的段国诚入住武昌某宾馆 , 而该宾馆的收银员细心的发现这名客人的长相与报纸上有关段国诚的描述十分接近 , 因此向公安机关举报 , 警方对此十分重视 , 当即赶往 , 将此人控制住 , 经确认 , 的确是潜逃在外的段国诚 。
段国诚落网了 , 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 犯抢劫罪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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