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来福:连杀27名黑老大,死前唯一要求:在狱中与女友办一场婚礼



林来福:连杀27名黑老大,死前唯一要求:在狱中与女友办一场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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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福:连杀27名黑老大,死前唯一要求:在狱中与女友办一场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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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福:连杀27名黑老大,死前唯一要求:在狱中与女友办一场婚礼


“我是林来来 , 这次真的火大了 , 若不付赎款就准备收尸!”
这是一封信是在1990年寄给台湾省台中县股票大户赖炳辉家人的一封勒索信 , 在信上还有林来来的指纹 。 随着书信寄过来的正式被绑架人赖炳辉的右手小指 。 恐怖的勒索信以及更具视觉冲击性的血淋淋的手指 , 赖炳辉的家人惊恐万分 , 连忙准备三千万赎金寄过去 。 11月4日 , 赖炳辉终得释放 。
林来来是谁?他是林来福 。 林来福是谁?林来福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省的社会毒瘤 , 是以一人之力将枪杀的黑暗阴云笼罩了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台湾的人 。
林来福 , 1959年8月13日出生于台湾省嘉义市民生南路 。 林来福家庭状况一般 , 父母赚的钱基本上都用于生计 , 家中并没有多余的钱供林来福念书 , 尚处于生理和心理快速成长时期的林来福早早地混入社会 。
可他并没有步入城市或工厂工作 , 他选择进入黑社会 , 每天的工作就是跟着自己的“大哥”嚣张地收取保护费 。 时日越来越长 , 林来福并不满足每天在小小街道上收取这微不足道的保护费 , 认为对他而言是没有任何抱负的无聊之举 。
1986年6月10日 , 27岁的林来福开始他人生中第一次犯罪 , 他在彰化县员林镇盯上了一名身怀支票的人 , 持刀将其砍伤 , 并抢走支票 。 林来福因此被彰化地检署以抢劫罪、伤害罪通缉 。
真正转变林来福性情的是在同年的11月8日——他因口角冲突提刀杀害了香肠小贩陈荣昆 。 鲜血沾满了林来福的脸和身体 , 林来福脸上不但没有丝毫惊慌 , 沾着鲜血的嘴角反而愈发张扬 , 心中亢奋无比 , 他似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
仅十天后 , 林来福再次犯案 。 由于警方的紧急通缉令导致林来福短时间内没有再次犯案 。 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 。 1987年2月7日 , 林来福在和美镇持枪抢劫一受害人未遂 , 致其重伤 。 1987年2月18日 , 林来福、潘旭升在埔里镇的某家咖啡屋内枪杀了与其有赌场恩怨的黑道人物邱清吉 。 1987年4月6日 , 林来福、黄鸿寓、张铭川在彰化县一家卡拉OK厅内杀死柯金龙 。 同年8月9日 , 在高雄市某餐厅 , 枪杀缪宗正等三人 。 1987年10月7日 , 林来福与黄鸿寓、叶进火等人以假车祸的方式射杀被害人邹瑞芳 。
1988年8月25日 , 林来福等人又通过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 。 同年9月30日 , 林来福、黄泓寓在台中市杀害了陈景德 。 这次杀害的人不是普通人 , 陈景德是台中市一黑帮势力头目 , 林黄二人这次杀人事件震动了整个台湾 , “鬼见愁”林来福及“黑牛”黄泓寓之名被盛传 , 流传之广甚至让某黑帮冒用其名头杀人勒索 。
林来福成为了让黑白两道头痛的黑暗人物 , 当时台湾社会人人自危 , 林来福之名甚至能解小儿夜啼 , 也让刚进入黑道的年轻人狂热模仿 。 由此也导致这段时期的抢劫、绑架、杀人案增多 ,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台湾成为自稳定以来历史上枪击案件发生最多的一个时期 。
截至1991年 , 根据可供查阅的资料显示 , 林来福一生共犯刑事案件百余起 , 能确认身份的受害者达到27人 , 失踪、伤残人数更是不计其数 。 严重影响到台湾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
1990年11月16日 , 通过前期工作部署与情报搜集 , 警方在林来福即将出行的路上布下大量警力 , 荷枪实弹 , 终于将其抓获 。 1991年7月25日 , 林来福在台中市执行死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 从重处罚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 , 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林来福所犯故意杀人属于刑法规定中情节严重中的“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 , 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 , 可依法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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