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杀人狂杨新海:从贫家小子到杀人抢劫的采花大盗( 二 )


2000年10月1日晚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某个村子里 , 杨新海第一次犯下血案 。 他假扮成卖气球的小贩 , 在白天踩完点之后 , 晚上到受害者开某一家中作案 。
第二天 , 开某的邻居过来串门 , 结果看到床上开某及其12岁的孙女、7岁的孙子被人杀害 , 女孩子还有被侵犯的迹象 。
杨新海在杀人之后 , 一边对于自己手上沾染的鲜血感到沉重的心理压力 , 另一边又为警方的追捕而感到惶惶不安 。
随之时间的推移 , 警方迟迟未能破案 , 杨新海的杀人后的心理压力也渐渐消失 。 他开始到处流窜作案 。
杨新海先是在河南省临颍县偷了一辆自行车 , 就凭着这辆自行车 , 杨新海到了附近巨陵乡的一处村庄中杀害三人 , 强奸一人 。
此后 , 杨新海从2000年到2003年 , 一共作案26起 , 每起案件最少杀害两人 , 多则杀害5人 。 遇到年轻的女孩 , 杨新海就会在杀害她们后奸尸 , 甚至有时候连男童也不放过 。
在杨新海犯下第一起案件之后 , 警方就一直在追踪杨新海的消息 。 但 , 凭借着过往破案经验分析的刑警往往会被杨新海留下的信息所误导 。
由于案发地往往在十分偏僻的农村 , 由于其在作案之前会几次踩点 , 这显得杨新海似乎对当地非常熟悉 , 警方往往会将目标锁定在当地人身上 , 从一开始侦查方向就错了 。
而且由于杨新海没有固定职业 , 一般排查警方查不到他的身上 。 除此之外 , 在半夜作案之后 , 杨新海会步行一夜逃离现场 。
比如2002年1月6日 , 杨新海在河南驻马店西平县某村里作案 。 警方第二天接到报案后判断 , 案发地偏僻 , 没有交通工具 , 凶手一定刚刚逃到漯河 。 然而警方在漯河一番调查 , 没有发现凶手的任何踪迹 。
原来 , 杨新海在作案之后 , 连夜步行数十里走到了漯河 , 天亮之后他乘坐早班车逃到了许昌 。 这个时候 , 村民才刚刚发现自己村子里的惨案 。
2003年非典期间 , 由于各村各户都加强了对于外来人员的盘查 , 杨新海没有了下手的时机 , 暂时潜伏了下来 。
非典过后 , 杨新海看到自己一直作案的河南、安徽地区对于自己的追捕明显加紧 。 感到不祥气息的他决定一路向北 , 离开河南 , 继续作案 。
于是从2003年4月份开始 , 山东菏泽、河北邢台、石家庄陆续发生强奸抢劫杀人的血案 。
2003年8月份杨新海最后一次犯案之后 , 他离开石家庄路过保定 , 最终决定在沧州休息几天 。 之后 , 他再去自己踩好点的三户人家作案 。
杨新海还打算 , 作案之后 , 自己再经由天津去往北京 。
2003年11月2日 , 沧州警方接到举报 , 某宾馆里有一个外地客人形迹可疑 。
11月3日 , 沧州警方成功将杨新海抓获 。 至此 , 已经流窜四年的豫皖鲁冀系列杀人案的凶手终于落网 。
2004年2月1日 ,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新海死刑 。
2004年2月14日 , 杨新海被押赴刑场 , 执行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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