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鬼村案”:6年时间76位村民离奇死亡,一场火烧出了真相( 二 )


在宣判前麻付满被指控有投毒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 , 但是只有其中两起故意杀人属于证据充分 , 事实清楚的 , 所以在2008年8月22日上午 , 温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麻付满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 证据不足 ,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 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因为指控麻付满其他犯罪的证据不充分 , 无法确定这些罪状确实是麻付满一人所为 , 最终法院只认定了其中的2起杀人事实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院认定的两起投毒杀人的行为 , 属于严重的情节 , 从重处理 , 但麻付满在审讯时交代了自己投毒杀人的行为 , 有自首情节和认罪悔罪的情况 , 对其从轻处罚 。
2010年缓刑期结束 , 麻付满被减为无期徒刑 , 后认真改造表现出悔改的行为获得两次减刑机会 , 最终改为有期徒刑18年4个月 。
当年那个被离奇怪病迷雾笼罩的村子在那场大火之后 , 重获天日 。 怪病没了 , 迷信的传言也没了 , 但是那段经历却依旧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 。 曾经为村民治病的赤脚医生 , 却成为了毒害生命的凶手 , 人心的变幻莫测让人不敢直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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