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被当庭举报“索贿”30万,牵出离任法官!“两高一部”出台两个《意见》源头整治“司法掮客”



检察官被当庭举报“索贿”30万,牵出离任法官!“两高一部”出台两个《意见》源头整治“司法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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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被当庭举报“索贿”30万,牵出离任法官!“两高一部”出台两个《意见》源头整治“司法掮客”


去年7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期间 , 一则“律师当庭举报检察官索贿30万”的新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 近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这起案件 , 案件背后存在的“司法掮客”问题被揭露出来 。
这是一起发生在内蒙古包头的涉黑案件 , “黑老大”王永明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被连根拔起 , 他们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项罪名 。 在开庭时 , 王永明的律师当庭提出“检察官李书耀在案件办理中索贿30万” , 并要求当庭提供相关证据 , 庭审因此中断 。
此后 , 法庭上的细节被媒体陆续曝出 , 庭审中的种种乱象 , 其实根源只有一个——李书耀作为检察官 , 到底有没有收“黑老大”的钱?
内蒙古对案件高度重视 , 立即展开核查 , 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 一个叫孙郑的年轻律师竟是案件中的“关键人物” 。
孙郑原是包头东河法院的一名法官 。 2019年8月 , 孙郑从法院辞职 , 随即就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代理 。 “黑老大”王永明案发后 , 孙郑以律师身份与王永明的家人接触 , 并引荐了同所的律师代理案件 。 此后孙郑多次就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 以不挂名的形式实际参与案件代理并收取费用 , 全然不顾法律对法官离任后的禁业规定 。
2020年1月 , 王永明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孙郑找到承办检察官李书耀 , 多次私下接触 , 提出希望不要将案件定性为涉黑 , 还表示事成之后“王永明的家属会表示感谢” 。 两个月后 , 王永明的家属把30万“活动经费”交给孙郑 , 孙郑把其中的10万元据为己有 , 并把剩下的20万在检察院门口塞给了李书耀 。
行贿之后 , 案件并没有如孙郑料想的那样发展 。 王永明的犯罪团伙恶行累累 , 检察官李书耀自知难以完成改变涉黑定性的请托 , 于是又把20万退还给了孙郑 。 孙郑却没有将此事告诉王永明的家属 , 让他们一直蒙在鼓里 , 自以为“钱已经花到位了” 。 因此王永明一方得知起诉书仍然将案件定性为“涉黑”后大为吃惊 , 最终上演了律师当庭举报李书耀“索贿”的一幕 。
案件水落石出后 , 曾作为公诉人出庭的李书耀被立案审查调查 , 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充当司法掮客的孙郑被开除党籍 , 并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
害群之马被清除出队伍 , 违纪违法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 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却引人深思 。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 是司法腐败利益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 在一些地方 , 司法掮客们上蹿下跳、极尽拉拢腐蚀之能事 , 极少数司法人员与他们保持不正当接触交往 , 甚至狼狈为奸 , 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 视司法权力为玩物 , 制造冤假错案、践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 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 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
正因如此 ,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须彻底铲除的顽瘴痼疾之一 , 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加大惩处力度 。 在第一批教育整顿期间 , 各地开展全面核查 , 认定此类违纪违法人员2145人 , 一批离任的司法人员因此受到严肃惩处 , 内蒙古发生的这起案件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 。
事后惩处不如防患于未然 , 长治长效关键在于制度建设 。 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中央政法单位在查处案件的同时 , 深入分析症结、查找原因 , 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离任人员管理 , 努力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 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 “两高一部”9月30日制定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 除了重申了《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从业限制原则 , 还制定了更严更实的规定 。
比如 ,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明确 ,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终身不得担任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离任的司法人员在相应的禁业期内“不得到原任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管辖地区内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法律顾问’、行政人员”等 , 同时还要求各地建立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联动机制 , 加强数据互通互联 , 运用科技手段进行甄别监管等……一系列全新的规定 , 力图从根本上杜绝离职司法人员将“人脉”当“本钱”的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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