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审判|开封龙亭法院:醉驾致死同饮者需担责 法院温情执行获感谢



汴梁审判|开封龙亭法院:醉驾致死同饮者需担责 法院温情执行获感谢


“感谢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 , 是你们的辛苦付出 , 帮我们家解决了实际困难”!近日 , 申请执行人申某将一面印有“人民公仆 ,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万朝阳和赵新强手中 , 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
【汴梁审判|开封龙亭法院:醉驾致死同饮者需担责 法院温情执行获感谢】
原来 , 2019年1月 , 申某之子申某旭与李某等人共同饮酒 , 酒后申某旭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李某一起回家 , 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申某旭当场死亡 。 事后 , 申某旭家属将李某等人告上法庭 , 最终判决6名被告负担10%的责任 , 赔付人民币共计11万余元 。 判决生效后 , 申某旭家属多次索要 , 6名被告迟迟未履行 , 遂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 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 , 通过查阅案卷、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 , 充分了解案件详请和当事人具体情况 , 了解到6名被执行人都是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 , 收入微薄 , 且表示自己很冤 , 就简单聚个餐 , 没想到酒后发生意外事故自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 均不愿意支付赔偿款 。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 执行法官多次耐心与李某等人沟通 , 动之以情 , 晓之以理 , 通过释法明理、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等方式分别对各被执行人耐心劝说 , 同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面临的严重后果 , 最终各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 自愿承担赔偿义务 , 申某家属收到法院执行到位的赔偿款时 , 非常感动 。
执行法官表示 , 近年来 , 因饮酒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有所增加 , 虽然朋友之间共同饮酒行为属于情谊行为 , 但是一定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喝酒人之间理应承担劝阻、通知、协助、照顾和帮助等义务 。
供稿: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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