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一场家庭畸恋引发的悲剧( 二 )


根据以上可知 , 此案件属于情欲型杀人案 , 白星和娜娜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情节严重的 , 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如:
1.出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 , 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 。
【2011年内蒙古一场家庭畸恋引发的悲剧】白星和娜娜存在“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的杀人”情形 , 不过考虑到这是共同犯罪 , 拥有杀害意识和实施了杀害行为的白星为主犯 , 帮忙抛尸和掩盖罪行的娜娜是从犯 , 他们两人的量刑起点和幅度都会不同 , 白星其罪重于娜娜 。
但不管怎样 , 他们最终都为自己的自私付出了代价 , 只是令人唏嘘的是 , 事实上白某的其他家人 , 包括姐姐、岳父对于白某失踪这件事 , 都怀疑过白星和娜娜 , 因此在白某不见后一直不同意两人结婚 , 但也一直没有去报案 , 让白某就这么含冤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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