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非常激动 , 强烈要求节目组 , 希望能见到这位吴少鹏 。 在节目的安排下 , 双方见面了 , 但是两边都显得比较克制 。 父母两人从未放弃过寻找 , 这么多年也曾找过疑似自己孩子的人 , 一开始他们都很兴奋 , 但随着希望一次次被打破 , 最后他们就变得这么克制;而吴少鹏内心很复杂 , 他没有想到真的有可能找到亲生父母 。 在他的心中 , 有个疑问一直在困扰着他:亲生父母和养父母 , 究竟应该选择哪一方?
为何他会产生这样的问题?那是因为 , 吴少鹏被人贩子拐到了福建一家富商家中 。 他从小就如同温室的花朵 , 被养父母小心呵护 。 在他的心中 , 养父母与亲生父母已经没有差别了 。 一边是生恩 , 一边是养育之恩 , 哪边他都不想放弃 。 吴少鹏感觉非常纠结 , 既希望眼前的人是亲父母 , 又希望不是 。
然而 , 随后的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 , 马家夫妇和吴少鹏确实是亲生的父母和儿子!这让马家人都沉浸在喜庆的气氛中无法自拔 , 也让吴少鹏更加矛盾了 。 当吴少鹏跟随平台工作人员来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时 , 那些潜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童年回忆犹如一道开了闸的洪流 , 瞬间击败了这些犹豫和纠结 , 他决定两边都不放弃 , 等在这里陪伴完父母亲生父母 , 就回到原先那个家里 , 每年的节假日都分成两半过 , 工作空闲了也要多来陪伴一下亲生父母 。
马家夫妇感觉分外不舍 , 他们认为儿子是自己的 , 既然认了亲 , 就不能再在买孩子的人家中继续生活 。 为了孩子 , 他们夫妇决定对买了他们家儿子的养父母宽容 , 不再追究责任 。 但事实上 , 他们对养父母的痛恨丝毫不亚于人贩子 , 因为他们的交易行为 , 马家人这17年都活在痛苦中 。
就在他们重逢的时候 , 远在福建的吴家养父母也坐不住了 , 他们生怕自己养大的宝贝儿子回到亲生父母那儿 , 养父还给吴少鹏打了电话 , 让他回来接任自己价值千万资产的公司 , 希望能以此打动他 , 让他内心不再动摇 。
这通电话 , 让吴少鹏与其亲生父母陷入了沉默中 。 马家夫妇这才知道 , 抚养儿子的养父母是当地有名的富商 , 这些年自己的孩子已经变成了“富二代” 。 他们心情都颇为复杂 , 若是放儿子回去 , 能让他过上更富裕的生活;但是夫妻俩又意难平 , 丢失了这么多年的亲情好不容易找回 , 就要这样再度从手中松开 。
那么 , 你觉得吴少鹏应该回去继续做“富二代”吗?
我国的《刑法》其实在拐卖儿童的相关犯罪中 , 明确表态: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也就是说 , 在拐卖案中 , 不仅卖孩子的人贩成立犯罪 , 买家同样涉及犯罪 。 那么 , 作为罪犯的吴家夫妇 , 有什么资格要求重新取得抚养权呢?
我们都知道 , 抚养权是一种被法律明文规定过的专属权利 , 在《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 , 具有抚养权利的人只能是以上四种情况 。 吴家夫妇的行为事实上也就相当于抢夺了别人的抚养权利 , 这样恶劣的行为当然要被《刑法》制裁 , 因为抚养权是我们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 , 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 , 更不能当做商品来买卖 。
然而现在有不少人认为 , 买家只要没有虐待孩子 , 或者给予了比亲生父母更多的物质抚养 , 就可以免受刑罚 , 甚至孩子还要报答这种所谓的“养育之恩” 。 如果这样的话 , 那么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等是不是都可以用金钱来买断刑期呢?
【4岁男童被邻居拐走,17年后成了富二代,面对两个家庭他难以抉择?】吴家的夫妇即便给予了吴少鹏养育之恩 , 能抵消掉马家夫妇十七年来为了寻找子女流下的泪水吗?并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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